html模版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信訪舉報件和邊督邊改情況一覽表(第二十二批143件均已辦結)
1.經現場檢查,該養殖場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未發現養殖廢水排向外環境現象。5月17日,鴻達養殖小區提供廠界無組織廢氣檢測報告,報告顯示其臭氣排放符合標準。

2.3月17日,該公司鴻達養殖小區擬在秀嶼區東橋鎮珠川村建設生豬現代產業園項目,現已擴建兩幢樓房,總占地面積3000平方米,土地性質為基本農田。擴建部分未辦理相關環保審批手續,未經有權機關審批。


反映的實為“永安市鼎鑫鑄造有限公司”。現場核查時該公司除燒結機未開,其他工段均有生產,廠界外未聞到刺鼻異味,廠內各原料堆場有設置防風抑塵網,料場出口建有洗車臺,場內道路建有噴淋頭,地面基本濕潤,廠車經過時未見明顯揚塵。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標未出現超標情況。永安市環境監測站4月份對該公司進行瞭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的燒結機脫硫塔出口超標,永安市環保局已對其超標排污行為立案查處。該公司機燒車間內雨水溝加蓋密封,地面均已硬化。原料庫沿山坡增加圍堰,防止場地雨水排入雨水溝,未發現有污水排放河道的現象。


1.2017年5月16日-17日,永春縣住建局、環保局、衛計局、水利局、岵山鎮政府現場檢查,垃圾處理場正在作業,噴淋除臭和風炮除臭系統正常運行。5月17日,經對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顯示達標。

2.除必要垃圾作業面以外,垃圾處理場均采用土工膜覆蓋實現雨污分流,沒有明顯暴露垃圾,不存在垃圾亂堆亂放問題。垃圾運至填埋場後,對垃圾作業面按標準要求及時消毒、除臭、壓實、覆膜(土)。

3.該垃圾處理場原廢水處理設施因提標升級改造停止使用,現委托第三方現場對產生的滲濾液進行處理後排入詩溪支流。5月3日,經監測,各項污染因子均達標。5月17日現場檢查時,對該場附近溪流現場勘察未發現該場設置暗管和廢水排放口,周邊溪流水質清澈,未發現有滲濾液排入溪流的現象。


該信訪件為重復件。

1.經現場排查,在太子坪的後山北側確有存在部分垃圾裸露現象。因該處存在部分山體滑坡、塌方,涵江區白塘鎮村民經九華農場業主同意後,對其位於太子坪後山北側的祖墳周邊進行砌石護坡施工,造成部分垃圾裸露,裸露面積約100平方米,表層舊垃圾翻出量約50立方米。在現場並未發現有太子坪垃圾點污水漫流污染地下水和農業灌溉水渠的現象。

2.經核,太子坪確實存在牛、狗養殖場,均位於禁養區。養牛場現存欄40多頭牛,養牛場面積約1000平方米。養狗場現有存欄50多隻狗,養狗場面積約500平方米。


1.5月11日,涵江區環保局、執法局和梧塘鎮人民政府等有關單位已責令當事人對垃圾裸露處進行回填。5月14日,完成回填工作。同時,采用紅土覆蓋及恢復作物和樹木等措施,強化水土防護。

2.5月16日,市執法局對現場進行復查,發現現場土層覆蓋過薄、仍存在零星垃圾、部分地方垃圾僅用樹枝覆蓋等問題。梧塘鎮政府立即責令當事人清理零星垃圾、加厚紅土層及進行綠化。5月17日中午,梧塘鎮組織力量對整改未到位之處進行再整改。5月18日中午,梧塘鎮政府已對零星垃圾進行清理,並雇2部鉤機、1部鏟車及2輛農用車共運載1300多立方米紅土,對原土層覆蓋過薄處進行加厚。植被綠化部分將於5月23日前完成整改。

3.5月16日下午,區農業局、環保局、梧塘鎮政府組織人員現場檢查位於梧塘鎮楓林村太子坪垃圾場附近的養牛場和養狗場,區環保局對養殖戶當場下達《莆田市涵江區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該兩養殖戶立即整改,清理養殖場存欄的牛和狗,並對養殖場的衛生進行處理。養殖戶均寫下保證書,保證5月31日前完成對養殖場的關閉遷移。


被舉報對象為龍巖市潤發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杭縣永發種養殖有限公司臨城公豬站。

1.龍巖市潤發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位於限養區,存欄生豬3278頭,已通過環評審批、驗收。該公司有兩個養殖區域,各配有一套幹濕分離系統,有實施雨污分流。現場核查時,發現最後一級生化塘水位較高,靠近山澗側的田埂有一處低窪泥濘處留有牛踩痕跡,有少量的廢水從該處溢流外排至山澗,監測結果超標。

2.上杭縣永發種養殖有限公司臨城公豬站,位於限養區,存欄1010頭。該公司為2016年生豬標準化改造項目,已通過治理設施設備驗收。現場檢查時,曝氣機、沼液降解等設備正常運行,外排廢水經監測,達標排放。


被舉報對象實為龍巖市龍合商貿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為新羅區龍合消毒服務站)。

1.該公司位於紅坊鎮龍溪邦村,距最近居民住宅約50米。公司建有一套A/O生化處理系統,生產廢水經過A/O生化處理系統處理後排放。2017年4月11日,龍巖經開區住建環保與安監局檢查發現該公司未辦理環評審批、驗收等手續,當即責令其停產。

2.5月16日現場核實,該公司處於停電停產狀態,廠界周邊未聞到明顯異味,無噪聲污染。詢問龍溪邦村3位村民,均反映該公司已停產,未發現污水直排現象,也未受到異味和噪聲污染。


1.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農業局、環保局、羅東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裕興養殖場生豬存欄量1713頭(環評批復1700頭)。5月14日,再次聯合現場檢查,該公司正處於清欄狀態,生豬存欄量已減至966頭。5月17日,該公司生豬存欄量已減至620頭。

2.4月27日,南安市農業局、環保局、羅東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該公司生化處理設施未運行,養殖廢水經沼氣池處理後,用於果樹澆灌。現場對澆灌水監測,結果超標。4月28日,南安市環保局針對該養豬場生化設施未運行等行為,責令整改並處罰款1.12萬元,將其法定代表人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3. 5月10日,南安市農業局、環保局、羅東鎮政府再次聯合組織現場檢查。該公司沼氣池、生化處理設施均有運行,但由於管道破裂部分廢水超標排放。同日,南安市環保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整改,處罰款5萬元。南安市環保局、農業局、羅東鎮政府責令該公司於5月24日前清欄,若逾期未清欄,將組織強制清欄關閉;待標準化改造完成並通過驗收後方能再次投入生豬養殖。5月14日,南安市農業局、環保局、羅東鎮政府再次聯合現場檢查,管道破裂處已修復,未發現外滲。

4.據現場測量,該公司距離該村最近的居民約100米,產生的異味對群眾造成一定的影響。


經現場調查,該公司利用SBS(苯乙烯、丁二烯)生產新型塑料大底;沒有配套污染防治設施;在生產過程中,沒有發現生產廢水外排,該公司能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進行回收利用處理。但其每天生產時間較長,夜間生產確實會存在機械噪聲擾民。

經核實,該公司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2011年至2012年間,該公司在仙遊循環經濟示范園區通過投標方式競得一幅工業用地,計劃用於建設廠房。但是,由於仙遊循環經濟示范園區“三通一平”沒有及時落實到位,造成該公司無法及時遷入園區,暫時在原廠房內進行生產。


1.5月19日,仙遊縣郊尾鎮人民政府會同縣環保局等對恒升塑膠公司生產用電進行斷電查封,責令該公司停止生產。

2.仙遊縣郊尾鎮人民政府將盡快完善仙遊循環經濟示范園的“三通一平”,確保落地企業盡快入園,並對現有的恒升塑膠公司加強監管,防止生產噪聲擾民。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鼓樓區東街街道花園小學工程,凌晨5點半開始打樁,中午未休息,工作到晚上10點半,噪聲擾民,建議早上7點開始作業,中午停止作業。


5月16日、17日,鼓樓區政府組織相關執法部門夜間10點後分別5次抽查該工地,均未發現該工地施工。施工方表示花園小學為市、區2017年攻堅項目,5月12日起開始施工,作業開始時間為早晨7時左右,中午時段無休息,夜間22時前結束作業。


鼓樓區市容局將持續對福州市花園小學教學綜合樓工程施工情況進行督查,發現違規施工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東南大道往宏溪路段,一排餐飲店油煙直排。宏溪路段的河流臭氣擾民。


1.現場檢查發現閩侯縣青口鎮東南大道往宏溪路段共有餐飲店8傢,均為無照無證,分別是福建沙縣小吃、諸葛烤魚盤菜、牛肉面館、回味香菜館、農傢菜館、川味飯店、黃燜雞米飯和壹號公牛館。其中僅福建沙縣小吃一傢正在經營,其他都已經關門停止經營。

2.信訪人反映的宏溪路段的河流為排水渠,已較長時間未清理,雖有雜草淤泥,但水體清澈無臭氣擾民情況。


1.5月17日,閩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場責令沙縣小吃立即關門停業。

2.閩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述8傢餐飲經營戶發出《詢問通知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地點餐飲經營者全部停止經營活動,對無照無證的8傢餐飲店立案查處,每傢擬處罰款5萬元。

3.閩侯縣青口鎮於5月17日已組織人員對該排水渠雜草和淤泥進行清理。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長樂市江田鎮漳流村,康源餐具廠,洗碗污水未經處理直排村的河流。


長樂江田康之源餐具消毒中心清洗廢水經簡易化糞池處理後排入漳流村下水道,流入周邊河流。


1.5月16日,長樂市供電公司已對康之源餐具消毒中心斷電處理,並對配電箱進行查封。

2.5月17日,長樂市環保局對康之源餐具消毒中心的生產線進行瞭查封,並對違法行為進行立案。

3.長樂市江田鎮政府會同市環保局加強巡查監管,責令康之源餐具消毒中心必須在依法取得相關部門合法審批後方可恢復生產。


投訴人反映:三明市永安市尼葛工業區廢氣刺鼻,投訴人5月7日下午在下渡村雲巖寺廟,聞到味道臭氣刺鼻。麻嶺茶場附近小作坊,濃煙滾滾,廢氣未經處理直排。


2017年5月17日-18日,尼葛開發區聯合永安市環保局現場核查。天清食品廠和英漢凱豐染整廠正常生產,環保設施正常運行,廠界周邊無明顯異味。雲巖寺現場位置,未發現異味,同時詢問寺廟尼姑,未反映近期存在異味現象。雲巖寺一側的華偉紡織公司,正常生產,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廠界周邊無明顯異味,在尼葛與雲巖寺中心之間未發現有異味。

永安市麻嶺茶場附近涉及廢氣排放的企業有8傢,分別為永安市明新竹業有限公司、永安市綠健食品有限公司以及永安市三源豐水溶膜有限公司、永安市隆森竹炭廠、恒盛竹器廠、永安市祥通竹制品廠、永安市祥盛竹制品廠以及興盛竹制品廠。檢查時,興盛竹制品廠目前生產使用的為純電烤爐,不涉及廢氣排放,永安市三源豐水溶膜有限公司已處於停產狀態,其它6傢企業正常生產,廢氣的排放均有經過水浴除塵、水膜除塵等污染防治設施處理後排放。


1.永安市約談尼葛開發區科宏生物、新泰革業、英漢凱豐、和興橡膠、嘉豐生物等企業,並下達整改通知,要求產生異味的企業制定異味整治措施。

2.永安市責令永安市綠健食品有限公司對廠內堆放的筍殼及時進行處理,加強現場環保管理,保證各類環保設施正常運行;要求麻嶺茶場內明新竹業有限公司等企業加強現場環保管理,保證各類環保設施正常運行。


平潭綜合實驗區,潭城鎮北門新村76號,廟裡燒紙的香爐移至離居民住戶4米處,揚塵擾民。


經過多次調查瞭解,發生投訴信訪的香爐燒香燒紙產生的煙灰對周邊存在一定的影響,但主要原因是信訪人雙方公共鄰地使用權矛盾,導致鄰裡關系緊張。為此,5月20日下午、晚上,潭城鎮政府又再次召集雙方,通過縣道教協會會長等各種社會關系動員、宣傳、勸阻雙方各自采取措施協商解決。


1.由潭城鎮政府、北門村村委會繼續做好雙方的思想工作,保持克制、理性的心態,相互謙讓、相互諒解,建立鄰裡守望、鄰裡互助的友好鄰居關系。

2.由潭城鎮政府牽頭,區環土局、區黨群工作部配合,督促要求廟宇方暫停燒香燒紙,並將香爐移開,經過有關部門的協助,廟宇的負責人已答應擇日將香爐移到較遠的位置。


漳州市龍海九湖荔枝海公園內三傢洗土廠,無任何手續,廢水直排小梅溪,至今該廠還在偷偷生產。


現場檢查時,位於九湖鎮內寮農場和新春村的荔枝海公園附近有三傢洗土場。其中一傢已經被拆除取締;“王某洗土洗砂場”停產,沒有廢水外排;新春村洗土加工點為“漳州市京頂非金屬礦業有限公司”停產,沒有廢水外排,2011年辦理環保審批,同年12月通過環保驗收,2014年取得排污許可證豁免的證明,生產廢水循環使用零排放。


“王某洗土洗砂場”未辦理規劃建設許可手續,屬“兩違”建設行為,市國土局、九湖鎮政府於5月17日進行拆除。


該信訪件屬重復件。梅林鎮南門村洗沙場未辦法相關手續,非法占地。5月17日,詔安縣國土、海洋漁業和梅嶺鎮政府等部門現場核查,該洗砂場已停產,部分設備已拆除,其餘部分正在拆除。


縣國土局已於5月12日發出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縣環保局於5月11日針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5月17日縣國土局、梅嶺鎮政府責令業主加快拆除地上設施。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新峰村杏山片區(閩侯六中到老人活動中心一帶)的福田百貨,填河建房,河流被封堵變成死水,水體黑臭。


1.該段屬新峰溪上遊段。新峰溪總長約1500米,沿線涉及上街鎮上街村與新峰村約400戶居民,因村莊污水接駁管道暫未建設,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新峰溪,存在水體黑臭現象。

2.上街六橋老人活動中心(福田百貨)並未填河建房,其中涉及河面部分為4米高的架空層,不存在堵塞河道,河水被封堵變成死水問題。


1.為解決新峰溪水體黑臭問題,上街鎮新峰、上街兩村已啟動新峰溪河道清理工作。

2.福州上街大學新校區市政管理服務中心於4月動建新峰溪黑臭水體末端截污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量60%,完成投資60%。計劃於5月31日完成施工並投入使用。

3.福州上街大學新校區市政管理服務中心已啟動上街村、新峰村污水接駁工程,5月9日已委托福州城建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到現場進行勘察設計。

4.閩侯縣上街鎮政府於5月16日要求上街老人活動中心將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網。5月17日,上街老人活動中心已開始施工。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崇祥街九牧王對面一片空地,堆放大量生活、建築垃圾(2-3畝),臭氣擾民;天地星電子有限公司對面堆放建築垃圾(約15畝),粉塵擾民。


2017年5月16日,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規劃建設局現場檢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近期進行賣場裝修,堆積部分邊角料及生活垃圾在該地塊上。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濛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將2.5萬立方米產業園項目回填土暫存於天地星電子有限公司對面空地。


1.5月16日,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規劃建設局下發責令改正(停工)通知單,責令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於5月21日前清理完成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5月22日現場核查,確認已清理完畢。

2.5月16日,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規劃建設局下發責令改正(停工)通知單,責令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濛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先用無紡佈將土方進行全覆蓋,於5月28日前完成清運。


投訴人反映:閩侯縣大湖鄉落洋村一大型造紙廠和山間一些小型養殖場污水直排河流,影響下遊水廠飲用水水質。


1.信訪件反映的大型造紙廠實為一傢小型的無證造紙廠。該廠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屬無證經營。3月2日,閩侯縣環保局在巡查中發現後立即進行瞭查處,責令該造紙廠立即停止生產,查封瞭主要生產設備,處4萬元罰款,同時對其實施瞭強制斷電措施。5月17日,閩侯縣政府組織相關人員現場核實時該廠仍處於斷電狀態,所貼封條仍然完整,鍋爐及造紙機等沒有恢復生產跡象。經巡查下遊地表水體,並無造紙廢水排入河道的跡象。

2.信訪人反映的一些小型養殖場為大湖鄉箬洋村水尾蛋鴨養殖場,養殖者為箬洋村村民。在日常管理中,該鴨場大部分鴨糞由養殖者收集並送往田間作為農作物化肥使用,餘下部分鴨糞和蛋鴨日常飲用及活動的水排入小溪,對下遊有一定影響。


1.造紙廠已按閩侯縣環保局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停產,並繳納瞭罰金,處罰決定已執行到位。

2.閩侯縣大湖鄉政府責令蛋鴨養殖戶限期清欄。


投訴人反映:福清市龍田鎮龍泰路旁海仔河,河道內垃圾四溢,周邊生活污水排入河流,水體黑臭。


5月16日,福清市龍田鎮政府組織相關負責人對海仔河進行現場調查。該河段有零星垃圾存在,如樹枝落葉、廢塑料等,龍泰路跟海仔河交匯處路段有建築垃圾;海仔河龍泰路段上遊及周邊污水管道已基本建好,污水絕大部分已收集匯入福清市龍田污水處理廠,現場發現環城東路污水管道因淤沙堵塞導致部分管段污水排放不暢,致使部分污水滲流到河道當中。


1.福清市龍田鎮立即組織人員對海仔河段及兩岸發現的垃圾進行清理,由環衛部門加強保潔工作,對建築垃圾進行清運,由福清市龍田鎮下一村、二村按屬地管理原則做好轄區河段零星垃圾清理工作。海仔河與龍泰路上遊段污水管道環城東路段排污堵塞問題,已安排於5月30日前完成疏通,污水進入龍田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

2.福清市政府已要求龍田鎮加強海仔河兩岸垃圾和污水管理,切實阻斷河水發臭的污染源,通過長期的河流自凈,改善水體。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頭鎮大盈村南盈化工、匯盈化工,燒煤廢氣及堆煤揚塵臭氣擾民,近期已暫停生產但堆煤味仍在。


1.2017年5月6日、16日,南安市環保局、水頭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該公司於5月1日自行停產,熔化爐與鍋爐未再投入運行,無煙煤也全部堆放於廠內的固定場所(場所外未聞到堆煤味)。由於企業自行停產,無法對廢水廢氣廢渣粉塵進行監測。

2.5月2日、16日,南安市環保局、水頭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該公司已於4月30日自行停產,除項目合成車間罐體因原材料需保持攪拌狀態防止硬化外,其他生產設備均無生產。該公司原環評批復手燒熱風爐6臺,現已技改為1臺大容量的燃煤高效直燃熱風爐。5月3日,南安市環保局向匯盈化學品實業有限公司下達整改通知,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限其於2017年6月3日前編寫完成“手燒熱風爐6臺技改為1臺大容量燃煤高效直燃熱風爐”的補充說明。


南安市環保局、水頭鎮政府將持續加強巡查監管。

1.若南盈化工(泉州)有限公司恢復生產,對其熔化爐和鍋爐進行現場監督性監測,一旦發現企業廢氣超標,及時對其進行立案查處。

2.督促匯盈化學品實業(泉州)有限公司編寫環評補充說明,未獲批前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金淘鎮蓮坑村晉峰機磚廠,距離居民區200米,廢氣、噪聲、粉塵擾民。


2017年5月15日、16日,南安市環保局、國土局、金淘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該公司距離最近居民住宅約300米,幹燥窯廢氣采用脫硫除塵設施處理後通過16米排氣筒排放,破碎工序產生的粉塵采用封閉式作業,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後進入佈袋除塵設施處理後通過16米排氣筒排放。已於4月10日停產至今,現場無生產跡象。


1.南安市環保局、金淘鎮政府責令該公司恢復生產後需加強管理,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該公司恢復生產後,南安市環保局將立即對其廢氣、噪聲進行監測,如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

2.南安市國土局、金淘鎮政府加強巡查監管,確保該公司不再生產粘土實心磚。


投訴人反映:三明市永安市西洋鎮葛洲村鼎鑫鐵廠、磚廠、膠合板廠、炭廠等村內18傢工廠,排放廢氣、粉塵擾民。


信訪反映的西洋鎮葛洲村共有16傢企業。

1.現場核查時永安市鼎鑫鑄造有限公司除燒結機未開外,其他工段正常生產,廠界外未聞到明顯異味,各原料堆場有設置防風抑塵網,料場出口建有洗車臺,場內道路建有噴淋頭,地面基本濕潤,廠車經過時未見明顯揚塵。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標未出現超標情況。永安市環境監測站4月份對該公司進行瞭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顯示顆粒物濃度超標,永安市環保局已對其超標排污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2.永安市鑫峰木業有限公司正常生產,烘幹工段檢修,鍋爐未運行。車間崗位廢氣集中收集經佈袋收塵房處理後排放。但佈袋收塵房存在“跑冒滴漏”問題。

3.永安創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檢查時停產,正對隧道窯的3個通風口進行整改,未發現污染環境問題,但該公司存在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於2010年將通天輪窯改成隧道窯生產工藝問題。

4.永安市森發人造板有限公司(現為永安市昌竹竹業有限公司):該公司有生產,環保設施有正常運行,在用鍋爐煙氣經佈袋收塵後排放。

5.永安市西洋葛州機磚廠:該公司生產工藝屬於淘汰落後產業,已被西洋鎮政府2017年4月27日查封停產。檢查時,未發現污染環境問題。

6.南龍高鐵仙峰嶺碎石廠:檢查時該廠停產。

7.永安市頂峰竹制品廠:檢查時該廠有生產,烘烤房采用生物質顆粒燃料,廢氣排放感觀正常。

8.永安市興釬竹制品廠:檢查時該廠有生產,烘烤房采用竹屑和邊角料為燃料,煙氣采用水浴除塵處理,廢氣排放感觀正常。

9.永安市西洋永豐炭業廠:現場檢查時該廠破碎和烘幹工序以及炭化窯有運行,制棒工序未開,碳化窯煙氣有引到焚燒爐焚燒,廢氣排放感觀正常。

10.永安傢源竹業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該公司炭化窯有運行, 其他工序未開,碳化窯煙氣有引到焚燒爐焚燒,廢氣排放感觀正常。

11.福建永安市格蘭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工序不產生廢氣,檢查時未生產。

12.永安鴻鵬工貿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正常生產,未發現廢氣排放問題。

13.永安安泰汽車防凍液制造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停產。

14.福建昊欣玻璃鋼有限公司:該公司正常生產,生產工序不產生廢氣。

15.永安市述達果蔬包裝泡沫箱廠: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停產。

16.永安市縱橫紡織實業有限公司:因為該項目未建成,無生產。


1.永安市環保局已對永安市鼎鑫鑄造有限公司燒結機顆粒物超標排放的行為立案查處,責令該公司加強環保現場管理,做好各類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確保生產廢氣穩定達標排放。

2.永安市環保局對永安創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擅自改變生產工藝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3.永安市環保局責令永安市鑫峰木業有限公司立即對佈袋收塵房存在“跑冒滴漏”問題進行整改,同時加強現場環保管理,確保各類環保設施正常運行。

4.永安市環保局要求其餘生產企業加強現場環保管理,完善手續,確保各類環保設施正常運行。


1.信訪件反映的“閩侯縣祥謙鎮龍翔島龍騰磚廠”實名為福州市倉山區龍騰新型建材陶粒水泥磚廠,位於福州市閩侯縣祥謙鎮龍祥島工業區1號(屬倉山區蓋山鎮葫蘆陣村飛地,由倉山區行政管轄)。該廠已於4月25日基本停產至今,因5月15日收到一份訂單,於當晚23:00至次日凌晨05:00進行生產。

2.該廠於2016年6月在現址投產,同年12月30日通過倉山區環保局清理違規建設項目環保備案。

3.該廠生產設備已通過配套減震墊,有效減少瞭生產噪聲的傳播。2016年7月4日,倉山區環保局對該廠生產設備進行噪聲監測,監測結果達標。

4.該廠北側原料露天堆放區,大量碎石等原料堆放未覆蓋,裝卸貨過程中產生的揚塵向四周無組織排放。


1.5月17日,倉山區環保局責令其立即停產整治;並於5月23日前對露天原料堆放區采取有效的防揚塵措施。在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前,不得恢復生產。

2.5月17日下午,倉山區環保局對該廠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進行生產,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處罰款2萬元。

3.5月18日起,倉山區環保局、蓋山鎮等相關單位,將進一步加大對該廠的巡查力度,督促其將防塵措施整改到位。


投訴人反映:寧德市壽寧縣環城路二級路口橋頭邊,垃圾中轉站,選址不合理,距離居民區太近,臭味影響居民。


該垃圾轉運站離最近居民樓16米,符合相關技術規范及規劃要求。但氣溫高時,垃圾中轉站近距離范圍內存在異味。


壽寧縣要求環衛處及時壓縮清運轉運站內的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同進做好站內外的衛生保潔,減少異味。




執法人員先後於5月14日下午,5月15日凌晨、5月16日凌晨到該屠宰場實地檢查,發現場區內有豬排泄物臭味。5月15日凌晨對該場噪聲進行檢測:其廠界噪聲達到63分貝,超過標準,對周邊居民造成影響。


鳳崗屠宰場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加強車間、場地及載豬車輛的清洗,污水統一收納處理。二是每天對廠區、車間等清洗後進行消毒,減少臭氣附著散發。三是使用除臭劑,將排泄物統一放入生物池後進行集中除臭,減少臭氣形成。四是加快隔音圍擋設施建設,建設方案正在設計中,並改進瞭趕豬技術(采用電棒),減少趕豬時產生的噪音。經整改,該場產生的臭氣、噪音情況有明顯改善。


經查,湖濱名城11棟後的景興飯店廚房未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油煙排入小區污水管道內,還有廚房窗口處排氣扇直接外排,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影響。


景興飯店現場已將排氣扇自行拆除,於5月18日安裝瞭油煙凈化裝置,並承諾在今後的經營過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裝置,使油煙達標排放。


投訴人反映:莆田市荔城區辰門兜小區,路易酒吧,低音炮噪聲、新風機噪聲,影響居民生活。


該信訪件為重復件。荔城區環保局已經做出停止營業的處理決定,並經過多次現場調查核實,該酒吧已停止營業。

5月17日晚,荔城區環保局會同莆田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再次組織工作人員前往路易酒吧現場檢查,該酒吧已停止營業。檢查當晚,工作人員要求路易酒吧把低音炮和排風機全部開啟並保持正常運轉狀態,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工作人員當場對酒吧噪聲進行監測。根據莆田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監測報告,路易酒吧的夜間結構傳播固定設備噪聲均達標,但夜間邊界噪聲超標。


5月17日,荔城區環保局已當場對路易酒吧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路易酒吧在沒有通過竣工環保驗收之前,不得恢復營業。


投訴人反映:廈門市同安區西柯鎮美人山社區禹州大學城小區內,禹洲大學城清潔樓,設計不合理,垃圾產生二次污染。


1.在轉運垃圾過程中,沒有采取封閉式壓縮轉運措施,遺灑的垃圾會對小區周邊造成二次污染。

2.該生活垃圾收集點並非垃圾清潔樓,而是小區自建的配套設施,主要收集小區內生活垃圾,由禹洲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負責日常管理。


5月17日,責令禹洲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整改:1.終止垃圾轉運合同,使用密閉式垃圾壓縮車轉運。2.改造垃圾收集點,粉刷墻面,硬化地面,加裝卷簾門,設置截水溝,達到垃圾清潔樓標準。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大霞美鎮溫山村溫山石材廠,粉塵飛揚,每天通宵生產噪聲擾民。


2017年5月16日,南安市環保局、經信局、霞美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該廠處於停產狀態,該廠配套建設沉淀池3套(約314立方米),生產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後循環使用,未發現外排跡象。由於該廠已停產,無法監測粉塵、噪聲。


1.5月16日,南安市環保局、經信局責令該廠擴建生產設備不得恢復生產並於5月31日前自行拆除,若逾期未拆除,將組織強制拆除。

2.5月16日,南安市環保局對該廠擴建項目未重新報批環評審批手續進行立案查處,責令擴建項目停止生產,罰款3.9萬元。該廠恢復生產後,南安市環保局將及時對該廠粉塵、噪聲進行監測,若超標排放,及時依法查處。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晉安區連鳳路匯城小金星幼兒園旁邊順風洗車場,占用林地大約三四百平方,破壞生態,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污染土壤。去年被處理,但不徹底,又開始營業。


1.經查,洗車場地塊系公共綠地,占地約80平方米,地面已用水泥硬化。場內有洗車機1臺、吸塵器2臺,洗車產生的廢水通過洗車場東南側墻邊雨水溝直接排放,該場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無任何污水處理設施,每日用水量約2噸。

2.2016年初該綠化地塊被私人占用,圍擋並硬化地面開辦洗車場所,接到投訴後晉安區即采取行動將圍擋和硬化地面拆除,已取締過該處違規洗車場所。但現該綠化地塊又死灰復燃,被偷倒水泥硬化地面占作洗車場所。


1.5月17日,晉安區環保局對順風洗車場下達瞭《關於責令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的通知》,責令其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拒不執行的,將依照相關環保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2.5月17日,晉安區市容局已對水泥硬化地進行破拆處理,並要求經營者恢復該地塊綠化。


盛光路13號10傢餐飲店配置有專用污水管網、油煙凈化設備,但都未安裝油水分離設施,存在經營過程中“污水未處理直排污水管網,噪音擾民”的情況。


針對10傢餐飲店未安裝油水分離設施、噪聲擾民的問題,集美區行政執法局已於5月18日立案查處。目前該10傢餐飲店均處於停業整改狀態,若要重新開業,相關部門將嚴格依法審查,若條件不符,勸其轉型,否則堅決予以關閉。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洪瀨鎮江濱東路農業銀行旁邊垃圾中轉站,是敞開式的,很臟,散發臭氣。


5月16日,南安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洪瀨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該垃圾轉運站集中收集洪瀨鎮全鎮4個社區及18個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站的垃圾,共配備5名工作人員,負責對每日收集的生活垃圾於當日轉運至南安市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該轉運站在垃圾轉運過程中產生臭氣,對周邊居民產生一定影響。


1.南安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洪瀨鎮政府責令該垃圾轉運站加強管理,確保日常做到隨到隨清、日產日清,轉運站內每日早晚各用噴霧器消毒一次,每三天投放一次除“四害”藥物。

2.洪瀨鎮政府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該垃圾轉運站清運及時,場內清潔,消毒殺菌到位,減少對周邊群眾影響;將該垃圾轉運站升級改造列入2018年為民辦實事項目,盡早完成升級改造。

3.南安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將加大對鄉鎮環境衛生及垃圾轉運站的監督巡查力度,確保規范管理,提高服務水平。


5月16日,涵江區江口鎮人民政府聯合涵江區環保局執法人員進行現場檢查核實,未發現鍋爐排放黑煙現象,但發現鍋爐燃料為木材,與環評文件及驗收報告不符(燃料為煤炭),該公司燃料變更而鍋爐廢氣處理設施未相應變化及改造,造成鍋爐廢氣中煙塵未得到有效處理,故產生排放黑煙現象,且業主也承認曾有冒黑煙現象。


5月17日,涵江區環保局對莆田市義成鞋服有限公司下達瞭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公司於5月31日前完成對鍋爐節能減排的改造,將鍋爐燃料更換為生物質成型燃料或使用其他清潔能源。逾期未完成整改,將按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處罰。


投訴人反映:廈門市同安區大同街道城西二裡130號振興小區10號樓樓底振興小炒店(車庫改成),占用過道,晚上營業,噪聲油煙擾民。


振興小炒系車庫改用於餐飲服務,主要從事餐飲服務(熱食類制售)活動,未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屬無證照經營,且沒有租賃合同。該店未設置餐飲專用排油煙管道,自建排煙管道排入下水管道。


1.同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5月16日依法責令振興小炒店立即停止相關違法經營活動。當日振興小炒店自行停業整頓。

2.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責令限期關閉,並處罰款0.5萬元。


經查,長樂金牛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沒有鋼鐵冶煉工序。該公司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廢水經微動力地埋式設施處理後外排入鄉間河道。5月17日,長樂市環保局取樣外排生活污水監測顯示,該公司生活廢水達標排放;該公司周邊的農田尚未開始插秧。


長樂市環保局將利用定期巡查、雙隨機檢查和突擊暗訪等手段,持續加強對該企業的監管力度,若有發現生產廢水直接外排立即依法依規處理。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石獅市鴻峰環保生物有限公司(垃圾焚燒),20萬噸垃圾堆在公司旁邊,以前爐渣爐灰埋在垃圾旁邊,現在的爐渣拉到將軍山南邊清洗,沒有環評。


1.原生活垃圾填埋場權屬石獅市政府,目前主管部門為石獅市城市管理局,是石獅市2005年前生活垃圾簡易填埋場,共填埋垃圾約80多萬噸,2009年以來采取挖掘焚燒處理的方式,已陸續處理約8.6萬多噸,現仍有約71.4萬噸垃圾。

2.鴻峰公司焚燒爐渣輸送至渣庫暫存,轉運時通過漏鬥式卸料口裝卸至運輸車外運出廠,日產日清。2016年12月前,該公司爐渣先後由三傢企業收購處理;2016年12月1日起,該公司另行確定一傢企業收購爐渣並負責處理。鴻峰公司自投產運行以來,產生與處置、暫存飛灰總量基本一致。2017年3月與第三方簽訂瞭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飛灰穩定物的轉移處置協議,目前已轉移處置3400多噸,剩餘暫存飛灰將於2017年8月底全部完成轉移。

3.目前爐渣收購處置單位將收購的爐渣轉包給他人進行處置,其未辦理環評手續擅自於2016年12月1日起陸續將爐渣轉運到永寧鎮新沙堤村沿海大通道西側空地堆放,現場庫儲量2萬餘噸。4月28日,永寧鎮政府聯合石獅市生態環保局對該場所查處,責令立即停止生產,限期自行移除違法占地物。2017年5月16日,石獅市城市管理局、環保局、錦尚鎮政府、永寧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現場發現有一條爐渣篩選清洗流水線,用雨篷佈蓋住,當時未生產。


1.2月,石獅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編制《石獅市舊垃圾填埋場封場工程方案設計》,將對現垃圾填埋廠進行封場,采取措施以降低對周邊環境的不良影響。

2.石獅市擬於利用垃圾焚燒廠經穩定化處理的飛灰固化物、爐渣和建築垃圾、渣土等對廢舊礦區石窟進行規范填充,在封場施工後通過綠化種植、養護管理等實現生態修復,計劃於6月份開工建設,12月份建成並投入使用。

3.石獅市生態環保局對當事人立案查處,責令其6月18日前清空現場設備及爐渣,恢復原狀,罰款1.5萬元。目前該場所的生產設備和堆放物已封存處理,並采取切斷生產用水用電行政強制措施,今後將加強對加工項目的監督,防止其擅自恢復生產。

4.石獅市城市管理局、環保局、錦尚鎮政府、將按職責加強對鴻峰公司的巡查監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規范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污染物經處理後穩定達標排放,規范處置爐渣、飛灰,一旦發現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


投訴人反映:莆田市荔城區拱辰街道祥榮荔樹灣小區內,鵬飛幼兒園食堂排氣扇噪聲,影響居民生活。


經查,該幼兒園的食堂廚房共有3個基準灶頭,2部懸掛於門上方的風幕機。廚房面積大約20平方米。據當事人稱,廚房烹飪時間一般為10:00-11:00(主餐烹飪時間)和14:30-15:00(點心烹飪時間)兩個時間段。廚房日常烹飪期間產生的油煙經集氣罩收集後通過排氣管道送至該廚房的樓頂實行高空排放。廚房日常烹飪期間,位於廚房樓頂的鼓風機運行時會產生部分噪聲,該處鼓風機距離最近的兩幢居民住宅樓大概50米。


荔城區環保局於5月17日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幼兒園於5月26日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對廚房樓頂處的鼓風機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避免噪聲擾民。


投訴人反映:三明市建寧縣溪口鎮楓元村,大型養豬場(存欄萬頭以上),有沼氣池,但是排放黑色污水,排放惡臭廢氣,影響村民生活。


反映的 “三明市建寧縣溪口鎮楓元村大型養豬場”實為福建鑫錦宏農牧開發有限公司,5月17日當天實際存欄約1.2萬頭,其中25kg以下的仔豬存欄0.6萬頭。

該公司糞污在貯污池內預發酵後,通過密封管道自流至初沉池,隨後進黑膜沼氣池統一處理。2016年6月黑膜沼氣池投入使用開始儲液,設計處理能力200噸/日(實際容積約27000 m3),目前沼氣池內蓄積糞污約5000m3,尚未達到設計要求的封膜水位。同時,該公司開始養殖以來產生的糞污中,尚有約4000 m3暫存於豬舍地下的貯污池內,未發現外排現象。

該公司位於建寧縣溪口鎮楓元村的采育場,周邊均為自有或租用的山林、水田,總面積約6000畝,其中森林面積約4000畝,植被覆蓋率高,場區周邊森林茂密,形成天然的植被屏障,吸收瞭大量氣體。與該場最近的居民區敏感目標距離達1.3Km以上,處於主導風向上風向且相隔有山丘,實地勘察期間,場區內未能感受到嚴重的臭氣,到村莊周邊未感受到臭氣。


1.建寧縣環保局責成該公司采取相應的除臭措施,防止臭氣擾民。

2.建寧縣環保局責令該公司提前進行黑膜沼氣池的覆膜封閉工作,2017年6月10日前完成。

3.建寧縣環保局責令該公司2017年7月底前完成廢水深度處理設施的建設,並投入正常運行。

4.建寧縣環保局責令該公司嚴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依法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

5.建寧縣環保局責令該公司嚴格落實“三段式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藝”要求,按照環評批復生豬出欄總量控制在3萬頭以內,不得擅自擴大養殖規模。


龍巖市上杭縣臨城鎮工業開發區,金山耐磨廠、泡豐工貿、銳美裝飾材料廠等三傢工廠,粉塵、噪聲污染嚴重,每天晚上生產到半夜,排放類似油漆臭氣。


被舉報對象為福建金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龍巖市銳美傢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洲鵬實業有限公司。

1.福建金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年產4000噸耐磨鋼球項目及襯板等鑄件生產線(一期項目)未生產;年產1萬噸耐磨鋼球項目(二期項目)的2個爐體、熱處理工段、清砂工段、型砂翻新砂車間在生產,鍛造生產線未生產;鑄造生產線鋼球熱處理出料工序20-30分鐘出料1次,帶有噪聲。該公司生產過程中未使用油漆制品,無上漆作業工序,無含油漆的氣味產生。

2.龍巖市銳美傢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生產車間在生產,產品車間、制膠車間未生產。甲醛儲存區有刺激性氣味,但影響范圍不大,制膠車間和成品車間刺激性氣味不明顯,在該公司圍墻外已聞不到這種刺激性氣味。該公司生產過程中無需使用油漆制品或者上漆作業;該公司聲音比較大的設備為精密推臺鋸,每日作業時間不超過1.6小時,且都在白天作業。

3.福建洲鵬實業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木料加工工段未生產,粉塵處理設施旁堆放有收集的粉塵;底漆工段有噴漆作業,水簾處理裝置有使用,噴漆工段油漆氣味刺鼻;廠界邊可聞到油漆氣味,但不明顯。偶爾存在夜間加班問題,對周邊存在一定影響。

4.監測結果顯示,金山公司廢氣達標排放,個別點位廠界噪聲超標;銳美公司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洲鵬公司一個點位噪聲超標。


1.上杭縣環保局責令金山公司限制生產二個月,要求其加強管理,降低生產噪聲對周邊群眾的影響。在完成整改並經驗收合格前,不得恢復生產。

2.上杭縣環保局責令洲鵬公司限制生產二個月,限期對除塵設施排氣筒高度不足、廠區油漆氣味較大等問題進行整改;同時,要求企業加強管理,減少粉塵、油漆氣味、噪聲對周邊群眾的影響。在完成整改並經驗收合格前,不得恢復生產。

3.上杭縣政府責成縣環保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商務局、經信科技局跟蹤整改情況,確保企業達標生產。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區洛濱北路,祥瑞泡沫制品廠,廢氣、污水無組織排放,污染環境。


5月16日,洛江區環保局、河市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該公司未辦理竣工環保驗收手續,已於5月9日起停產。企業無生產廢水產生,鍋爐配套水幕除塵設施,生產車間配套空氣沉淀池,水幕除塵設施和空氣沉淀池的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廢氣主要來源於鍋爐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廢氣,生產車間發泡工序的蒸汽、有機廢氣。


洛江區環保局將持續加強巡查監管,督促企業及時辦理竣工環保驗收手續,防止其驗收合格之前擅自投入生產,一旦發現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


投訴人反映:廈門市環島路珍珠灣花園,小魚兒、首傢透明餐廳、平價餐廳、拉面館四傢餐飲店,油煙、噪聲擾民。


該信訪件屬重復件。曾厝垵路216號-222號珍珠灣花園小區樓下共有5傢餐飲店,屬於餐飲禁辦點,其中4傢已辦理證照,1傢無證無照;1傢已辦理環保備案登記。

1.小魚海鮮屬禁止新設可能產生油煙、噪聲污染的餐飲業。思明區執法局已依法立案處理,並依法向思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思明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到達執行期的小魚海鮮進行強制執行。

2.思明區執法局已依法對透明餐廳立案處理。

3.思明區執法局已依法對廈門平價海鮮立案處理。

4.閩南特色小吃原經營扁食店,現任經營者於2016年底轉租該處經營出租自行車項目,於2017年4月底改作小吃類項目,無證無照。現場核查經營油煙擾民項目,屬禁止新設可能產生油煙、噪聲污染的餐飲業。思明區執法局於5月12日責令改正,並抄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協助處理。

5.思明區執法局已於5月14日對中國蘭州拉面店依法立案處理。


1.思明區執法局於5月16日、17日分晝夜不同時段到現場巡查,發現上述5傢餐飲店,除閩南特色小吃外,均已關門暫停營業。

2.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5月17日反饋,已於5月16日向曾厝垵路282號店面(閩南特色小吃)頒發瞭《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思明區執法局於5月18日現場核查,該店已持證照經營,目前無經營餐飲油煙項目。

3.思明區執法局將繼續加強巡查力度,如發現有違規經營行為,將立即予以糾正並立案查處。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紅墻巷“樓下那傢餐廳”(圍墻下加蓋),是外賣加工點,沒有排煙管道,油煙直接排放,鼓風機噪聲擾民。


鼓樓區樓下那傢餐飲店位於兩層磚混構房屋的一層店面,該兩層磚混構房屋產權人為福建省漁港建設工程公司,屬有產權建築物,並非圍墻下加蓋。廚房油煙經凈化並經除味處理後本樓頂排放,風機有采取消隔聲措施,經監測,噪聲及油煙均達到國傢規定的排放標準。5月15日,鼓樓區環保局在日常監督巡查中發現,該單位廚師因廚房太熱,擅自啟用廚房的排氣扇,造成部分油煙直排擾民。


5月15日,鼓樓區環保局當場下達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責令其拆除排氣扇,封閉廚房窗戶,並立案處罰0.3萬元。該單位於5月15日下午即已拆除排氣扇並封閉窗戶,完成整改工作。鼓樓區將繼續加強跟蹤監督,要求其加強管理,定期清洗油煙凈化設備,保持正常運行效果。


投訴人反映:漳州市臺商投資區白礁村廈漳大橋下面福興鋼鐵廠,晚上排放廢氣,飄到隔壁青礁村(屬廈門市海滄區),有刺鼻臭味。


經查,廈漳大橋下面福興鋼鐵廠實名為福欣公司,鋼渣露天堆放在靠近廈漳大橋下的廠區,現場雖部分用防水帆佈遮蓋,並配備瞭霧炮進行降塵處理,但由於堆場靠近海邊,海風較大,還是存在揚塵污染(帶有刺鼻氣味)。


2017年5月12日,該公司對廈漳大橋底下的露天堆放鋼渣已全部清理完成,渣罐露天的現象也已經杜絕,目前該公司已報批采購配套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完善廢氣處理。5月16日晚,區環安局對福欣公司廢氣檢測,結果達標。


投訴人反映:1.福州市倉山區閩江四季城克拉公寓2號樓隔壁商場、樓下3樓“JK”KTV的設備放在4樓平臺上,嗡嗡嗡的噪聲擾民。2.“JK”KTV整改後試音,感覺沒有變化。


1.4月28日22時,倉山區環保局針對該公司未按環評要求辦理環保竣工驗收手續問題立案查處,處罰款2萬元,同時責令該公司停業整改,未經倉山區環保局驗收前不得私自恢復經營。

2.5月16日16時,倉山區環保局對該KTV進行檢查。現場檢查時,該KTV已關門停業,裝修人員正在對包廂吊頂進行降噪整改。該KTV四樓平臺上共有三套設備,其中制熱設備已作密封降噪處理,冷卻水塔設備正常運行,強排風設備屬於消防設施,僅在緊急情況下啟動,日常不運行。檢查人員現場對制熱設備及冷卻水塔設備進行噪聲監測,報告顯示達標。

3.4月28日至5月18日期間,倉山區環保局每日對該KTV進行巡查,發現5月15日晚17時該KTV因整改而進行試音1次,未出現恢復經營情況。


5月16日,倉山區相關部門再次責令該公司對產生噪聲影響周邊環境的設備進行全面整改,在未經倉山區環保局驗收前,不得私自恢復經營。倉山區相關部門將繼續強化對該公司的監督管理,一經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立即予以立案查處。


投訴人反映:龍巖市永定區虎崗鎮虎西村流水坑大概一個多月前山林被毀壞(施工單位名稱未提供),雨天山石泥水流到下遊。曾向鎮政府反映,沒人解決。


信訪件反映的地點,屬於龍巖海西生態肉牛產業化項目一期用地紅線范圍,該項目隸屬於龍巖市小洋農場有限責任公司。

1.該項目在龍巖經開區經濟發展局備案,經永定區水利局、福建省林業廳、龍巖市環保局批復,目前正在進行林地林木流轉補償的前期調查摸底與核實工作。

2.該項目因地質勘探需要,與林地產權所有人協商並征得同意後,由其自行采伐其山場毛竹林約15畝。所伐竹子為產權明晰的個人所有,且非國傢級公益林、自然保護區和國傢級森林公園。未發現有其他山林被毀現象,也未發現有“山石流到下遊”的現象。

3.經調閱相關記錄,截止5月16日,虎崗鎮鎮政府相關部門和領導幹部均未收到信訪件所反映問題的來電、來信等。


龍巖經開區將加強龍巖海西生態肉牛產業化項目建設的日常管理,嚴格按照項目審批內容規范建設。


投訴人反映:漳州市龍海市石馬鎮後港路四季陽光商品住宅區1號樓42號店面改成冷凍庫,機器噪聲擾民。


經查,四季陽光商品住宅區1號樓42號店面的經營戶設有冷凍庫、冷卻水機,冷卻水機懸掛於橫梁上,由於其三面靠膨脹螺絲固定於橫梁和立柱,一面懸空,以致設備運行時會產生振動,噪聲影響周邊居民。


5月17日,該經營戶已將冷卻水機移至地面牢固鎖定,並將原來風冷技術升級改造為水冷技術。

5月18日,龍海市環保局現場對居民點噪聲的檢測結果為49分貝,機器噪聲擾民問題已整改到位。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臺商投資區張坂鎮黃嶺村11-12號華譽商務酒店正對面有傢泉州美聯合塑膠工藝有限公司,4、5樓車間從事漂染,夜間排放有毒污水到臭水溝。


2017年5月15日、5月16日,泉州臺商投資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惠南工業園區管委會現場檢查。 該公司因環評驗收要求,對鍋爐進行改造,以清潔能源燃氣鍋爐替代燃煤鍋爐, 2017年4月停產至今。現場檢查時,該公司燃氣鍋爐正在安裝調試,燃煤鍋爐停止使用。企業四樓為二層皮復合生產車間,五樓作為材料倉庫,無漂染工藝。經核實,企業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通過污水管道排入惠南污水處理廠處理。


1.泉州臺商投資區惠南工業園區管委會責令該公司燃氣鍋爐於7月1日前投入使用,並進一步完善環保治理設施。

2.泉州臺商投資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責令該公司未依法辦理環保驗收手續前不得擅自投入生產。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晉江市梅嶺街道梅青社區和平北路有傢屠宰場,每天凌晨3點殺豬,散發臭味擾民,幾年前說要搬遷,一直沒有搬。


2017年5月16日,現場檢查,信訪反映的晉江市食品公司肉聯廠未生產,配套建設的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該廠每天至少一次全面清洗,每天屠宰後的豬毛等廢棄物由環衛專用車輛運至垃圾焚燒廠處理,現場檢查時屠宰工作間已清洗幹凈,屠宰廢棄物已清理完畢;待宰欄存放待宰生豬200頭,有輕微異味;查閱該廠2017年3月22日廢水、噪音檢測報告,廢水、噪音均達標排放。根據泉州市生豬定點屠宰場設置規劃,晉江市食品公司肉聯廠將在泉州市肉品加工廠(位於西濱鎮)建成投產後進行關閉搬遷。


1.晉江市商務局等部門責令肉聯廠立即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將原來的屠宰時間00:00至凌晨6:00壓縮為凌晨1:00至5:00。二是嚴格執行兩天一消毒和屠宰廢棄物日清日潔等規定,並從5月20日起,將原來實行的一天一清洗制度調整為一天兩清洗制度。

2.晉江市商務局等部門加快推動泉州市肉品加工廠建設進度,並著手做好晉江市食品公司肉聯廠整體搬遷關停各項前期工作。


龍巖市長汀縣河田鎮南塘村養豬場(存欄量幾千頭),廢水直排,臭氣熏天,影響居民生活。


被舉報對象為長汀縣龍祥生豬養殖有限公司,位於可養區,設計生豬存欄2500頭,目前生豬存欄2100頭。

1.該公司已辦理相關證照,經環評審批、驗收。

2.該公司建有沼氣池2個700立方米、氧化塘5個4000平方米、沉淀池800立方米、澆灌果園中轉池160立方米、人工濕地360平方米和固液分離機1臺、抽澆灌系統1套。

3.該公司環保設施未正常運行,處理後廢水不達標,且有少量廢水排到村溪;惡臭氣體濃度較高,會給居民生活帶來一定影響。


1.長汀縣環保局已對該養豬場違法行為立案調查,處以1萬元罰款。

2.長汀縣環保局責令該豬場在5月30日前完成整改,降低惡臭影響范圍,確保以豬場為中心200米處惡臭氣體濃度小於70,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廢水實現零排放。長汀縣農業局責令該豬場在7月30日前完成標準化升級改造。

3.長汀縣政府責成縣農業局、環保局和河田鎮政府加強監管,確保該豬場在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標準化升級改造。若該豬場未按時完成升級改造,將依法對其予以關閉或強制拆除。


該公司5月4日自行停產整改至今,檢查時仍處於停產狀態,無廢水排放。該公司已建成廢水生化處理設施並投入運行;該公司已建成生產廢水循環回用設施,生產廢水大部分循環回用,小部分經生化處理設施處理後排放;該公司已按排污口規范化要求建設廢水排放口,廠區生產廢水經管道收集送至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後統一經廢水排放口排放。現場未發現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行為,也未發現有生產廢水偷排的跡象。5月1日對該公司現場檢查時,廢水總排口外排廢水經采樣監測顯示達標,結合日常檢查和走訪所在地幹部、群眾情況,未發現有暗管偷排污的現象。


尤溪縣環保局要求該公司深入開展自查自糾並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加大企業的污染治理投入及管理力度,做到全面達標。


投訴人反映:三明市大田縣雪山南路和鳳山東路交叉路口,新疆燒烤攤油煙直排,使用高音喇叭招攬生意,影響居民生活和休息。


2017年5月16日,大田縣組織縣城管局、環保局現場核查。未發現“新疆燒烤攤”和油煙直排問題。大田縣雪山南路和鳳山東路交叉路口處人流量大,為吸引顧客招攬生意,攤主用喇叭叫賣,音量大,確實影響周邊居民休息。


大田縣城管局、環保局已責令攤主進行整改,要求將喇叭音量控制在排放限值內,同時要求攤主在高考期間服從管理,確保考生順利備考。目前,攤主已現場整改,並承諾今後將服從管理,嚴格控制喇叭音量,確保不影響居民的休息。


投訴人反映:廈門市翔安區新圩鎮,廈門菲度運動有限公司,夜晚偷排惡臭氣體,廢水直排灌溉水渠。


1.5月17日開展聯合調查。該公司生產過程中需對鏢靶邊框噴漆,但未配套安裝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噴漆廢氣直接通過排氣扇外排,造成污染,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未進行噴漆作業,車間內有生產原料瓊麻、水性油墨揮發產生的氣味。該公司生產過程中需使用網框塗刷水性油墨,當網框使用時間較長或更換顏色時,需進行清洗,設有一個約1立方米的清洗槽,清洗槽廢水排入廠外水渠,現該水渠不具備灌溉功能,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未進行清洗作業。

2.該公司有3處搭蓋鐵皮廠房無法提供合法審批建設手續。


1.5月17日,環保部門對該公司在無排污許可證的情況下排放污染物的行為,依法處罰款3萬元,並約談瞭該公司法人代表,責令其停止排污。

2.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已於2016年3月21日對占地搭蓋鐵皮廠房的行為責令改正。

3.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該公司的日常監管,發現違法行為及時依法進行查處。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區馬甲鎮彭殊村鴨場違章搭蓋,無證經營,污水直排,臭氣熏天。


2017年5月16日,經現場檢查,該養鴨場地處山頭,建有空鴨棚9個,約1500平方米,周邊沒有居民,散養鴨苗40多隻,黑羊10多隻,不屬於規模化養殖,不需辦理環保相關手續。現場檢查時,沒有發現養殖污水排放。自2005年開始在該處陸續進行鴨棚搭蓋,飼養麗佳鴨,後因馬甲鎮政府開展惠女水庫周邊環境整治,該場停止飼養成鴨,改為銷售鴨苗中轉站。2016年,因被反映在中轉鴨苗過程中產生臭味臭水問題,該場關閉停止中轉鴨苗。


洛江區人民政府責成洛江區行政執法局、馬甲鎮政府於5月30日前拆除該養鴨場違章搭蓋的鴨棚。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倉山區春曉苑小區石邊路18號老東北烤肉店油煙、噪聲擾民。倉山區法院旁的內河污染,河水黑臭。


1.5月7日和5月9日下午、5月8日晚,倉山區組織相關單位人員多次到現場檢查,福州市倉山區雪鄉烤肉店存在油煙凈化器未定期清洗、凈化效率低以及店內消費者喧嘩等油煙、噪聲擾民問題。5月10日下午,該店已對油煙凈化器設備進行瞭全面清洗。接到本信訪件後,5月16日19時,倉山區組織相關單位再次對該餐飲店現場檢查。經查,該店已安裝油煙凈化器,產生的油煙經集中收集、凈化處理後排放。倉山區環境監測站對該店現場進行噪聲監測,結果顯示達標。

2.5月8日、17日,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人員前往現場進行排查核實情況。倉山區法院位於洋洽河上遊,受地鐵2號線施工影響,洋洽河水體流動性差,水位低,河水黑臭。


1.5月16日晚,倉山區相關單位已現場要求福州市倉山區雪鄉烤肉店經營者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約束自己、引導食客,主動對店內消費者喧嘩行為進行制止,避免影響周邊居民。同時,倉山區環保局將進一步加強日常管理教育,督促該餐飲店定期清洗油煙凈化器,完善定期清理維護工作臺賬,促其規范經營。

2.地鐵2號線將於2019年底前建成,建成後將立即恢復河道正常通水。福州市正在實施洋洽河綜合治理。針對目前暴露出的截污系統標準低,缺乏維護的問題,福州市建委已按流域治理理念將洋洽河及周邊流域共10條河道打包進行整治,采用PPP模式運作,著重考核水質,突出按效付費,強化後期管養,項目總生命周期15年,其中建設期2年,運營期13年。該項目已於4月7日完成招標,由中國水環境公司中標,4月28日進場動工。施工重點是按照新標準重新建設洋洽河沿線截污系統,兼顧旱流污水和初期雨水,並針對無法截流和輸送的城中村段污水進行就地分散處理,達標後作為補水水源。治理期間河道底泥也將進行清淤和修復,削減底泥有機質含量,抑制內源污染釋放。2019年上半年項目完工,水質主要指標將全年保持地表V類水標準。


仙嶽路640號翠湖村小區共有四棟住宅樓,該小區一樓商傢多數從事餐飲服務(包括小吃、燒烤、大排檔等)。該處餐飲店無餐飲業專用煙道,與居民住宅樓層相鄰,屬於禁止開設可能產生油煙、噪聲污染的餐飲業項目地點。

1.思明區執法局於2017年5月9日對存在油煙擾民問題的12傢餐飲店依法立案查處。

2.5月10日思明區筼簹街道聯合思明區執法局、思明環保分局、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進行整治。

3.5月11日下午思明區筼簹街道辦牽頭召開聯合執法協調會,會議要求各部門密切配合進行聯合整治。


5月16日夜間,思明區再次組織執法、環保、市場監督管理以及屬地筼簹街道等部門進行綜合執法,共計出動15人次,執法工具車2部,農用車1部,現場查扣廚具8件。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安溪縣魁鬥鎮魁鬥村,康源餐具消毒配送有限公司,廢水直排小河,臭氣熏天,影響村民生活。


2017年5月15日,安溪縣環保局、魁鬥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該公司停產,未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設施,供電公司切斷其生產用電。5月16日,安溪縣衛計局、環保局、魁鬥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現場未見餐廚廢棄物堆積,感官上未有明顯臭味;未進行餐具清洗,未見有生產廢水排放。


安溪縣魁鬥鎮政府責令其停產搬遷,同時持續加強巡查監管,防止擅自恢復生產。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惠安縣螺陽鎮錦峰村,洗砂廠無證經營,廢水直排,紫山鎮林口村達利餅幹廠隔壁,洗砂廠無證經營廢水直排。


1.錦峰村洗砂廠實為林某洗砂場,未辦理用地、環保等相關手續。林某利用該場地無證進行洗砂,經營數月即被責令停工。2017年1月林某洗砂場擅自復產,2017年4月被村委會責令關停後停產至今。5月16日復查時候該洗砂場仍停產。

2.達利餅幹廠隔壁洗砂廠實為陳某洗砂場,未辦理用地、環保等相關手續。該洗砂場2013年5月投入生產,因違法用地,惠安縣國土資源局4月27日責令陳某停止土地違法行為。5月5日,惠安縣國土資源局、行政執法局、供電公司、紫山鎮政府切斷該洗砂場生產用電並拆除電力設備,5月16日復查,陳某洗砂場仍處於停產狀態。


1.惠安縣國土資源局責令林某立即停止土地違法行為並自行拆除洗砂設備。

2.兩傢洗砂場的業主均承諾於2017年5月20日前拆除洗砂場內所有生產設備並整理現場。螺陽鎮、紫山鎮政府將加強對2傢洗砂場巡查回訪,確保所有生產設備拆除到位。現已完成拆除。


投訴人反映:閩清縣梅溪鎮石湖村,碎石場和洗沙場在閩江盜采石料,噪聲擾民,粉塵使果樹減產。


5月16日,閩清縣政府組織相關單位對被舉報地點現場進行調查核實。

1.信訪件反映的“碎石場和洗沙場”位於閩清縣梅溪鎮石湖村,接近閩清與閩侯交界處,屬於閩清縣華浩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占地約20畝,2011年12月至2014年8月為京臺高鐵石湖段混凝土臨時加工場地,現為碎石加工廠。現場檢查時正在生產,同時發現一套洗沙設備(機制砂生產過程需要水洗),116縣道旁場內設置一個倉庫,內存碎石礫約150立方米、機制砂5立方米。

2.調查石湖村小溪與閩江交匯的入江口岸灘右側,發現一套非法安裝的傳送帶,現場觀察傳送帶銹跡斑斑,無生產跡象,沒有確鑿證據表明盜采閩江石料。

3.破碎石料加工生產線生產期間聲音較大,生產時間較長,對116縣道兩邊居住村民生活有一定影響。

4.該場地周邊種植有橄欖樹,破碎石料加工生產碎石礫與機制砂過程產生粉塵,對橄欖樹生長可能有一定影響。


1.5月18日,閩清縣水利局聯合梅溪鎮政府拆除岸邊違規搭建的傳送帶及電力設備;對該碎石場和洗沙場實行斷電,停止加工生產。

2.閩清縣加強長效管理。一是嚴格實行巡查制度,堅持日常與突擊巡查、水上與陸上巡查相結合,每日至少對所轄江面進行一次巡查;閩清縣水利局同時積極與閩候縣水政執法溝通聯系,建立互動機制相互配合,強化監管。二是實行電子設備佈點監管,在閩江閩清段沿江重點區域安裝19路監控控頭,實行24小時監管。三是加強聯合執法,堅決打擊違法采砂行為,維護正常的采砂秩序。四是建立群防群治機制,聘請當地村幹部、老人會或沿江群眾為閩江河道監督員、觀察員,設立舉報電話,及時處理各類非法采砂舉報,接到舉報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查處,做到快速反應、快速行動、快速查處。


2017年5月16日,浦城縣環保局、信訪局、行政執法局、城關市場監督管理所、南浦街道辦事處、躍進村兩委等單位赴現場調查。該市場內有4傢傢禽宰殺店,均在店門口進行宰殺,占道經營;傢禽宰殺燙毛過程產生異味;宰殺廢水大部分流入化糞池,少量流到道路上。有兩傢收攤後將未宰殺完的傢禽關在店面內,傢禽鳴叫噪聲擾民。


2017年5月18日,浦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環保局、南浦街道躍進村兩委召集4傢店鋪業主開會,宣傳法律法規,對整治工作作出明確的要求。

躍進村在2017年6月20日前對店鋪內宰殺廢水重新鋪設專用管道進行收集,引入化糞池,並安裝廢氣處理設施,對店鋪內宰殺廢氣進行收集,經除臭設施處理後,高空排放;同時,建設宰殺專區統一管理,每天對市場環境衛生進行清理。


1.污水處理後排放,外排廢水水質較為渾濁,已采樣監測。

2.項目產生的廢油、食物殘留物等未及時清運。

3.隔油池產生的廢油、食物殘渣及污水處理過程中會產生少量異味,影響周邊環境。


針對項目產生的廢油、食物殘留物等垃圾未及時清運及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異味影響周邊環境的問題,5月17日,蕉城區環保局責令項目業主在7天內完成下列整改:加強廠區環境衛生的管理,落實各項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對廢油、垃圾臨時存放點要做到妥善處置,加強除臭處理,及時清運廢油及垃圾,做到日產日清,避免影響周邊環境。目前已整改完成。


經查,漳浦縣深土鎮南境村村民在沙鞍自傢的開荒地上建造瞭兩處豬舍,豬舍地處山坡上,周邊是果園,其中一處已廢棄,另一處豬舍豬存欄數隻有11頭;在自傢開荒地上建豬舍,不存在“使得當地村民無法耕地”情況。


深土鎮政府已於2017年5月16日清空新豬舍的生豬,並於5月17日上午進行強制去功能化,當場對廢棄豬舍進行強制拆除。


投訴人反映:寧德市福安市陽春公園北大門,夜間使用麥克風和兩個大音響來唱歌和跳廣場舞,噪音擾民。


陽春公園北大門的唱歌和跳廣場舞活動,未向福安市園林管理處報備,且噪音擾民。


福安市文體新局、公安局、環保局等相關部門責令組織者控制音量和調整活動時間,錯開休息時間。發動社會體育指導員、文化志願者和社區幹部加強對全市市民休閑場所進行巡查,發現類似擾民行為及時做好勸導工作,盡量避免娛樂休閑場所噪音擾民現象發生。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倉山區高蓋山南側躍進村古法九龍庵附近有橡膠廠、做油廠,煤廠三傢(靠近墳墓)私人小作坊,下雨天煤渣橫流(煤廠),產生刺激性氣味(橡膠廠),做油廠存在環境安全隱患。


1.信訪件反映的橡膠廠實際為福建路井塑業科技有限公司倉庫。現場檢查時,該倉庫露天堆放塑料檢查井蓋成品,無生產設備,無刺鼻性氣味。

2.信訪件反映的做油廠實際為福州長昆潤滑油有限公司倉庫。現場檢查時,該倉庫內有200升油桶約800個(其中裝有潤滑油約500個、空桶約300個)、20立方米鐵質儲罐7個,現場無生產設備,無危險化學品。但該倉庫存放的滅火器過期。

3.信訪件反映的煤廠為林某煤灰場。現場檢查時,該煤灰場未生產,正在拆除攪拌機等主要生產設備,無生產痕跡。經詢問,該煤灰場已停產1年,近期正在陸續搬離生產設備。


1.5月16日,倉山區市場監管局向林某煤灰廠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並責令其於5月25日前自行搬離。

2.5月17日起,倉山區蓋山鎮等相關單位將加大對該區域的巡查力度,督促林某煤灰場於5月25日前搬離完畢。逾期未搬,將依法予以取締。

3.5月16日,倉山區安監局要求福州長昆潤滑油有限公司於5月17日前更換倉庫內過期的滅火器,並盡快完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晉江市龍湖鎮溪後村籃球場後面有一私人石材廠,粉塵擾民,噪音擾民,夜間加工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群眾反映的石材廠實為石材加工點,主要從事石材門窗加工生產,未辦理環保相關手續。2016年9月21日,晉江市環保局對該加工點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罰款7萬元。4月26日,晉江市龍湖鎮政府對該加工點強制切斷生產用電,並拆除生產設備。5月16日檢查時該加工點未生產,大切割機等設備已拆除,查詢用電記錄,未發現生產跡象。


晉江市龍湖鎮政府將加強對該加工點的巡查監管,確保其徹底停產。一旦發現其有擅自恢復生產跡象,將立即依法再次組織取締。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晉安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文博路3號一整條街餐飲店,夜間占道經營,下水道冒油煙,油煙擾民。


1.經查,晉安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文博路3號沿街共有13傢餐飲店,其中:趙某小吃店、孔某小吃店和陶記包子店等3傢餐飲店經營模式為蒸煮撈伴,經營過程中不產生油煙;德意基漢堡店和陳某撈化店等2傢餐飲店未配套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油煙直接向外界排放;其餘阿艷撈化店等8傢餐飲店已配套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煙經凈化器處理後排入下水道,無法實現高空排放。

2.阿艷撈化店、洋源小吃店、趙鶯小吃店等3傢餐飲店確有存在店傢將桌椅擺放店外占道經營現象。


1.針對阿艷撈化店等10傢餐飲店存在未配套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油煙排放不規范問題,晉安區環保局對上述10傢餐飲店下達《關於責令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的通知》,責令其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拒不執行的,將依法予以查處。目前兩傢未安裝油煙凈化器的餐飲店已停業,其餘8傢店正對油煙凈化器進行清洗維護等整改。

2.針對占道經營問題,晉安區市容管理局於5月16日當晚立即加強整治,共清理椅子20把、桌子1張,並對沿街占道經營的經營者予以批評教育,責令其不得占道經營。同時,晉安區市容管理局加大該路段夜間巡查頻次,安排專人定點值守,若發現占道經營行為立即予以查處。復查期間,執法人員未再發現占道經營現象。


投訴人反映:廈門市同安區鳳南農場,鷺特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廠),粉塵擾民,噪音擾民,污水直排水溝。


1.該公司四面環山,距離最近村莊直線距離約800米。廠區道路大部分硬化,地面幹凈無積塵。廠區門口設有活動水管,車輛進出大門均有經洗車臺用水管進行清洗。清洗廢水經沉淀後用於澆灌公司員工自傢菜地,生活污水經二級化糞池處理後用於澆灌公司員工自傢菜地。5月10日,該公司委托廈門市工程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對晝夜噪聲、排氣筒顆粒物、廠界無組織顆粒物進行監測,結果均達標。

2.5月16日,廈門市環保局同安分局到該公司開展調查核實工作。該公司無生產,正在檢修設備。

3.該公司庫房未配備噴淋設施,粉塵管控不夠到位,存在擾民問題。


針對該公司無噴淋設施的問題,同安環保分局對其下達瞭《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整改;對其下達瞭《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處罰款1萬元。


投訴人反映:南平市延平區文體路338號武夷香榭小區後面有一個舊廠房目前是雞鴨批發部,臭味擾民。


該信訪件屬重復件。

投訴人反映的是南平市延平區廣平傢禽銷售點。5月8日,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延平區畜牧水產局、環保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紫雲街道辦事處等相關單位赴現場檢查。該銷售點存欄雞鴨約450羽。雞、鴨的糞便和屠宰所產生的污水,經管道直接排入二環路邊的雨水溝;該銷售點與武夷香榭小區距離約80米,且處於上風向位置,散發出的惡臭氣體對周邊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5月8日,延平區動物衛生監督所責令當事人於5月9日前停業關閉。5月11日,銷售點內的雞、鴨已清空,並對清掃場地,以消除污染。5月12日上午,該銷售點已無經營傢禽,並且完成清潔和消毒工作,現場無臭味。


泉州市第十中學附近餐飲店有2傢,分別為泉州市豐澤區協興快餐店和阿南小吃店。5月16日檢查時,阿南小吃店未營業。泉州市豐澤區協興快餐店廚房已配套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煙經收集凈化後排入店門口下水管道,但油煙排放口設置不合理。


1.豐澤區環保局責令“泉州市豐澤區協興快餐店”停業整改,待合理設置油煙排放口並經監測合格後方可繼續營業。

2.豐澤區政府將對上述2傢餐飲店加強跟蹤督促,持續開展中心市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綜合整治行動,有效控制餐飲油煙污染,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環境。


經查,惟魚樂動感餐廳和好思嘉美食園由於油煙凈化設施老化,油煙收集、凈化效率低,導致部分油煙無組織排放,對周邊住戶產生一定影響。


1.5月16日下午,東僑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現場責令惟魚樂動感餐廳和好思嘉美食園完善油煙凈化裝置設施,立即修復部分破損煙道,在未改進完善油煙凈化設施、排煙管道修復前,禁止其以烹炒、燒烤和油炸等產生油煙的方法加工食品。

2.東僑開發區城管支隊和環保分局加大日常巡查頻次,督促惟魚樂動感餐廳和好思嘉美食園及時改進完善油煙凈化裝置,防止油煙影響周邊群眾。


投訴人反映:廈門市集美區中海錦城國際小區,1.海翔大道立交橋車輛噪聲擾民。2.中海錦城國際小區與海翔大道中間的排水渠,水體黑臭。


1.該件為重復投訴件。5月7日對毗鄰西濱立交橋的夏商新紀元進行噪聲環境監測,結果顯示夏商新紀元晝間區域噪聲達標,而夜間區域噪聲超標。5月17日再次對毗鄰西濱立交橋的中海錦城國際小區進行噪聲環境監測,結果顯示中海錦城國際小區晝間區域噪聲略微超標。

2.5月14日上午,集美區相關部門現場調查核實,排水渠水體存在黑臭現象。


1.廈門市公路局規劃在西濱立交安裝隔音屏,由路橋集團組織完善集灌路一側的隔音屏設置。路橋集團已於5月20日制定初步設計方案,報廈門市交通運輸局審核,計劃6月份動工建設,將盡快完成設置。

2.下遊堵塞河道由集美區國投公司負責在5月25日前完成清淤。中海錦城國際小區與海翔大道排水渠之間空地由區國投公司實施圍墻圍護,防止居民入內種菜,污染排水渠,計劃6月中旬前完成圍護。中宛路橫穿排水渠處斷裂的污水管道由管養單位市水務集團實施修復,目前已搶修完畢。解決中海錦城國際小區幼兒園污水排放問題。中海錦城國際小區物業現已開始整改,對管道進行清淤疏通、更換,目前已完成整改。


投訴人反映:莆田市仙遊縣賴店鎮山尾村,某養雞場(300隻)廢水直排,污染水源,影響居民正常用水。


經核,被投訴對象實為仙遊縣敏東山莊生態農業專業合作社,其所在位置位於可養區。5月17日,經調查核實,該合作社以林下散養生態雞為主,附近沒有居民居住,未發現養殖廢水直排和污染水源現象。該合作社為市殘聯扶持的殘疾人種養基地,養殖規模有100多隻雞,雞舍面積約60平方米。由於管理不到位,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1.泉州酒店主要經營客房、餐廳等,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並通過竣工環保驗收。2017年4月5日,鯉城區環保局責令該酒店5月5日前完成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由於施工方設備安裝人員無法到位等問題,該酒店已申請將整改時限延期至2017年6月1日。

2.5月17日檢查發現,該酒店7個廚房中有5個未配套油煙凈化設施,油煙未經處理直接高空排放。對泉州酒店場界噪聲進行監測,結果顯示該酒店西側場界噪聲排放超標。


鯉城區環保局責令泉州酒店在6月1日前完成油煙凈化設施安裝,並進行油煙處理效率監測;定期做好油煙凈化設施運行維護,確保達標排放;對酒店西側廚房進風機和排風機進行降噪或隔音處理,降低噪聲外排,同時加強內部管理,避免產生噪聲擾民問題。


投訴人反映:寧德市壽寧縣武曲鎮大裕精密鑄造廠,距離武曲中學距離不到十米,排放惡臭氣體和粉塵,噪聲影響居民生活。


1.該件為重復投訴件。5月8日對廠界周邊及武曲中學、村民居住區等敏感點位進行監測,各類因子均達標。5月12、13日監測人員再次對廠界進行瞭噪聲監測,監測結果未超標。

2.該公司樹脂砂生產車間與武曲中學及附近居民區距離較近;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進展緩慢。


1.機殼車間樹脂砂生產線已切斷電源,停止生產。

2.壽寧縣督促企業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同時,完善各車間污染治理設施,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杜絕企業擅自啟用樹脂砂再生回用生產線。

3.武曲鎮政府和項目業主加強與廠區周邊群眾溝通,合理滿足群眾訴求,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投訴人反映:漳州市龍海市榜山鎮雲林村頂社山頭巷養瞭100多頭豬,整個村莊臭氣熏天,污水直排旁邊的小溪。


經查,雩林村隻有頂社自然村,沒有頂社山頭巷地址。雩林村村民沒有養豬場,其主要種植山林綠竹筍;之前舉報的雩林村頂社村民的豬圈(已強制拆除)距離其住宅隻有10多米。


投訴人反映:莆田市荔城區拱辰街道七步村,多傢制鞋作坊將邊角料排入七步河,堵塞河道,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導致河水黑臭。訴求:依法查處。


5月17日現場查看,七步村河道河面漂浮著一些生活垃圾,河道邊確實有堆放著鞋革邊角料現象。經七步村支部書記介紹,該村確實有多傢制鞋小作坊,從今年3月份起,村裡已開始打撈河道中的制鞋邊角料,並暫時堆放在河邊。之所以未及時清運處理,是因為需待邊角料晾幹後運往垃圾焚燒場處理。


1.荔城區拱辰街道七步村立即組織打撈鞋革邊角料和垃圾,且對打撈的垃圾和鞋革邊角料進行清運,預計5月25日完成清理。

2.荔城區拱辰街道辦事處已督促七步村村委會做好河道的日常保潔工作,及時清理水面漂浮物垃圾,並派出聯防隊員加強日常巡查,加大宣傳,防止傾倒邊角料和生活垃圾。

3.荔城區拱辰街道七步村已被列為莆田市荔城區農村污水整治村居,是“千村整治,百村示范”2018年美麗鄉村建設項目。荔城區水務局將七步村河道列入2018年全區水利建設工程包,采用PPP模式進行建設,對七步村河道進行徹底整治,預計2017年底完成方案設計,2018年開工建設。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倉山區上渡社區燎原路162號心巢花園小區,美品粥粥鋪營業到凌晨3點,噪聲、油煙擾民。


該信訪件為重復投訴件。5月15日、16日,倉山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先後兩次對福州市倉山區美品粥小吃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核查,該小吃店主營粥品,營業時間有時會超過夜間12點,確實存在顧客喧嘩等情況。店內有一臺小油鍋用於油炸食品,已安裝油煙凈化器,但由於燎原路162號江南水都八期6號樓未配套公共煙道,油炸食品產生的油煙經凈台灣電動床工廠化器處理後沿店內管道排向沿街空中。


1.5月16日,倉山區環保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渡街道等單位現場責令該小吃店加強內部管理,對店內顧客喧嘩行為主動規勸,避免影響周邊居民。

2.倉山區環保局繼續監督該店對油煙凈化器進行定期清洗並建立臺賬,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投訴人反映的餐飲店位於南平市邵武市昭陽街道熙春路,共有17傢餐飲店,其中:美食園和酒傢5傢,燒烤店2傢,其他均為快餐店或小吃面館。

5月16日22時,邵武市政府組織環保局、住建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等單位赴現場檢查,未發現有餐飲店占道(露天擺放餐桌)經營行為。

5月17日,邵武市環保局對文化廣場進行全面排查,發現17傢餐飲店正在經營,其中有6傢安裝瞭油煙凈化設備並投入使用;8傢通過集氣罩或抽油煙機收集後,由管道排向外環境;3傢僅使用蒸煮的方式經營,無油煙排放。當日,邵武市相關部門調閱瞭該區域4月28日以來的監控錄像,未發現該時段有餐飲店占道經營,但不排除4月28日之前在熙春路文化廣場存在餐飲店在店前擺放餐桌占道經營行為。


2017年5月17日,邵武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責成城建監察大隊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夜市占道經營管理力度。

5月19日,邵武市環保局責令8傢未安裝油煙凈化設備的餐飲店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並按要求整改。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臺商投資區三期二號路華豐紙業廠裡面化工廠,排放惡臭氣體投訴後變成夜間生產。


信訪反映的實為“泉偉矽膠有限公司”。

1.4月28日現場檢查,臺投區環土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整改危廢空桶露天堆放的問題,並處罰1.5萬元。由於廠房簡陋、廠區佈局混亂存在安全和消防隱患,臺投區安監局和消防部門責令該公司立即停產整改。同時,經對該公司外排生活廢水、噪聲進行監測,結果均達標。

2.5月3日,臺商投資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惠南工業園區現場檢查,該公司已於5月1日停產,正進行消防、安全生產整治。5月10日晚、5月11日晚10點、5月12日晚,5月13日晚、5月17日晚多次突擊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停產,正在拆除生產設備。


1.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已責成惠南工業園區、消防、安監部門進一步加強對該公司的日常監管力度,督促該公司停產整改安全隱患,如整改無望,要予以關閉取締。

2.責成泉州臺商投資區科技經濟發展局舉一反三,在全區開展出租廠房排查,嚴格規范企業準入門檻,防止類似不規范企業進駐;責成泉州臺商投資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督促該企業增加降噪設備,進一步減少噪聲影響。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洪瀨鎮江濱東路洪南街道,垃圾轉運站臭氣熏天,影響居民生活。


群眾反映的“垃圾轉運站”為南安市洪瀨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管理者為南安市美潔市政建設有限公司,負責每日集中全鎮生活垃圾,並當日轉運至南安市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5月16日,南安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洪瀨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發現,該轉運站在垃圾轉運過程中產生臭氣,對周邊居民產生一定影響。


1.南安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洪瀨鎮政府責令該垃圾轉運站加強管理,確保日常做到隨到隨清、日產日清,轉運站內每日早晚各用噴霧器消毒一次,每三天投放一次除“四害”藥物。

2.洪瀨鎮政府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該垃圾轉運站清運及時,場內清潔,消毒殺菌到位,減少對周邊群眾影響;同時將該垃圾轉運站升級改造列入2018年為民辦實事項目,盡早完成升級改造。

3.南安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將加大對鄉鎮環境衛生及垃圾轉運站的監督巡查力度,確保規范管理,提高服務水平。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倉山區龍津河長年得不到治理,河水奇臭無比,特別是倉山步行街附近更加嚴重。訴求:請查處。


1.5月16日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已派人員前往現場進行排查核實情況,現場河道水位很低,部分底泥裸露,河道發臭。

2.龍津河兩岸老舊小區和城中村較密集,沿河生態空間十分有限,且沿河居民生活污水常混流直排河道。目前河道還未全部貫通,部分節點違章建設擠占河道,造成排水不暢。且龍津河系倉山區典型的感潮河段,除自然潮汐外無固定水源補充,低潮位時河底露灘,淤泥裸露發臭。


1.拆除違建,疏通河道,目前僅餘東二環連江南路橋以東一戶違建,倉山區正在制定保護性拆除方案,計劃6月底前拆除。

2.啟動沿河舊屋區改造工作,配套建設市政管網。目前以江邊村為代表的沿河舊屋區、城中村倉山區已大規模啟動,計劃5年左右逐步完成改造,並配套建設市政管網等設施。

3.實施龍津河綜合治理。目前福州市建委已按流域治理理念將龍津河及周邊流域共13條河道打包進行整治,采用PPP模式運作,該項目已於2月20日完成招標,3月22日進場動工。其中,白湖亭河下遊與螺洲河交界處已經動工,躍進河涉及則徐大道路改橋工程正在排查管線並與地鐵公司積極對接1號線保護方案,龍津河與躍進河連通河正在進行施工準備。


投訴人反映:位於三明市泰寧縣大龍鄉饒山村的盛傑石板廠,毀林采石,環境破壞嚴重。訴求:請查處。


2014年該礦場因非法占地采礦88.574畝(含有林地16.67畝),其責任人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10萬元。檢查時發現,該采礦區自2014年被查處判決後未發生違法用地和采伐林木行為,但現場存在部分裸露山體覆土種草未到位。


1.泰寧縣責令該礦場已在裸露區域覆土種草。

2.泰寧縣督促礦主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做好整改治理工作,未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復生產。


投訴人反映:位於廈門市湖裡區禾山街道坂尚社區尚忠社360號武警水電六支隊宿舍區附近的擁華工廠、逸傢藝術、彩億龍印刷廠,環境污染嚴重。雙益亨石材廠豐城污染嚴重,2016年10月曾公告說要搬遷,到現在沒有搬遷。


1.擁華(廈門)傢用品有限公司A棟廠房3樓、4樓的噴漆房已停工,未噴漆,4樓的新增的一條生產塑料梳子的生產線已停工未生產。B棟廠房3樓、4樓的噴漆房已停工,未噴漆。調漆車間未發現調漆作業。A棟頂樓廢氣處理過濾棉設施密封門已用玻璃膠密封和螺絲鎖緊。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正在整改之中。粉塵集塵器的電機已修好,已投入使用。

2.廈門彩億龍印刷有限公司在生產,主要從事印刷及裝訂,印刷工序已停,手工裝訂仍有生產,目前正在找廠房準備搬遷。

3.投訴的“逸傢藝術”為廈門逸臣商貿有限公司,在生產,主要從事相框加工及成品包裝,正在準備搬遷。

4.廈門雙益亨石材有限公司機器已拆除,沒有生產,生產設備已搬遷,現場隻剩下石板。


1.5月15日市環保局對擁華公司超標排放非甲烷總烴行為,責令改正,擬處罰款50萬元,如未改正,擬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偵辦。5月16日市環保部門依法約談該公司副經理。

2.5月15日時環保局對廈門彩億龍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責令立即停止排污行為。

3.5月12日市環保局對逸臣商貿公司相框加工項目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行為,依法責令改正,擬處罰款4萬元。


投訴人反映:位於莆田市荔城區北高鎮福嶺村、岱峰村和高峰村交界處的垃圾中轉站,污染嚴重。訴求:請查處。


該信訪件為重復件。

1.經與市直相關部門協調,北高鎮人民政府已於5月6日對轉運站內積壓的垃圾進行全面的清理,並做到垃圾不積壓、不過夜;同時指定專人對垃圾轉運後站內衛生進行清理、消毒。

2.5月7日已完成轉運站西側溝渠清淤;5月8日完成站內三格式滲濾液收集處理池建設,並在轉運站門口挖設隔離溝,防止垃圾滲濾液及站內污水外流。在目前北高鎮尚未建設污水處理廠的條件下,該垃圾轉運站垃圾滲濾液及污水采取收集後抽取轉運至荔城區黃石鎮沙坂污水處理廠處理,對原來存在零星垃圾飄落在西側溝渠的問題,也已於5月8日前在轉運站的兩側建設擋板,防止垃圾飄落在西側的溝渠中。


為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北高鎮人民政府今年擬另選址再建一座轉運站,分流垃圾轉運量,新建的垃圾轉運站將按照新型垃圾轉運站標準化要求建設,計劃投資300多萬元,並按照莆田市生活垃圾轉運站建設技術標準要求,對現有轉運站按照新型垃圾轉運站標準進行改造。


投訴人反映:位於三明市永安市洪田鎮生卿村的永安星星化工廠、永安市東城新型材料廠、永安市金興竹木活性炭廠,環境污染十分嚴重,導致河塘魚死,山林枯死。訴求:請查處。


永安市洪田鎮生卿村附近共有金茂竹炭加工廠、東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和星星化學有限公司等三傢排污企業。

1.金茂竹炭加工廠所屬行業為竹制品制造,不屬化工類企業。檢查時,該廠處於停產狀態。洪田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2017年3月對該公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發現該廠存在安全隱患,於3月22日責令停產整頓。3月23日起,該廠停產整改至今。該廠無工業廢水排放,除塵廢水循環使用,廢氣通過水浴除塵和旋風分離器處理後進入燃燒爐焚燒後排放。廠界外一重山范圍內未見毛竹枯死。對該廠界周邊巡查,未發現污染環境現象。

2.東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其他建築材料制造,不屬化工類企業。檢查時,該公司正常生產,環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脫硫除塵廢水經沉淀池、回用池循環利用,無外排。廢氣通過脫硫塔、水浴除塵等設施處理後排放。經永安市環境監測站采樣監測,結果顯示達標。廠界外50米范圍內主要植物為低矮灌木,未見枯死。

3.星星化學有限公司屬化工類企業。檢查,該公司鍋爐、電解車間、過氨車間、過鈉車間均有生產,環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排水口無廢水外排。該公司在原燃煤鍋爐安裝瞭一個生物質顆粒燃燒機,改為燃燒生物質,並在原有水膜除塵基礎上,新增一道水膜除塵,除塵廢水循環使用。永安市環境監測站現場采樣監測,排放廢氣超標。


1.永安市環保局督促永安市金茂竹炭加工廠、永安市東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加強對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廢氣達標排放。

2.永安市環保局對永安市星星化學有限公司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督促企業針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

3.星星化學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實施的整改項目:(1)該公司鍋爐將改用燃氣鍋爐,2017年5月5日已與安燃管道燃氣有限公司簽定瞭燃氣入戶合同。(2)過銨車間電解液調節pH值的加氨槽增設自動加氨儀,根據pH值來控制加氨量,避免加氨太多氨氣溢出。(3)與泉州市安科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簽定合同對公司與職業衛生現狀進行評價,5月10日—12日到現場取樣監測。(4)正在按《永安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文件實施,決定對企業環境污染責任進行投保。


福州市連江縣潘渡鄉仁山村14200畝生態山林地被非法侵占、毀壞,生態環境破壞嚴重。訴求:請查處。


1.經連江縣林業局核查連江縣潘渡鄉仁山村林業圖斑,2007年仁山村林地面積8158畝,林種全部為商品林,不存在生態林地。2007年至今,連江縣各類建設項目經審批使用仁山村林地3215.661畝,目前仁山村尚有林地面積4942畝。

2.經核實連江縣國土局提供的“用地情況說明”,連江縣潘渡鄉仁山村2008年至今,合計經福建省人民政府審批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項目共21個批次,總面積4797.204畝,其中耕地1011.9585畝,林地3151.3755畝。落地於潘渡鄉仁山村片區林地的多個正在開發建設的省、市、縣重點項目及其配套項目,都已及時通過瞭用地、用林審批程序,審批手續齊全、留檔完整,不存在“未批先建”、“非法侵占”等現象。

3.經現場核實,目前仁山村內已建成的項目有貴安旅遊文化綜合體,項目配套有公園、綠地等,村內環境宜居、宜人,不存在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


龍巖市漳平市永福鎮陳村村民在清源村柳傢畬自然保護區、生活水源保護區內大量養牛,生態環境污染嚴重。訴求:請查處。


被舉報的養牛點共養殖36頭牛,陳某養殖23頭(其中水牛2頭、黃牛21頭),其餘村民養殖13頭。

1.牛的覓食范圍在柳傢畬的荒草地及周邊樹林處,此范圍未劃入自然保護區及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目前永福鎮清源村肖坑自然村部分村民將柳傢畬的地表水用於生產生活,周邊低窪處小溪流水清澈。

2.該養牛點采用放養方式,建有塑料佈搭蓋的簡易牛棚一座,但已被人為破壞,失去圈養條件,所放養的牛在柳傢畬的約200畝荒草地不固定棲息。所產生的糞便非集中一處,多數糞便已被植被吸收,殘留糞便被雨水沖刷後,影響地表水質程度很小。


1.該養牛點未劃入自然保護區及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其養殖數量未達到規模養殖標準,且養殖所產生的糞便和廢水並未對周邊水質造成明顯污染。信訪人要求查處的訴求沒有法律支持。

2.該養牛點業主陳某表示,為消除對永福鎮清源村肖坑自然村部分村民生產生活用水的影響,將在1個月內停止在柳傢畬的養殖活動。

3.漳平市將加大養殖行業相關政策的宣傳,及時化解群眾矛盾。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官橋鎮下洋村石泉自然村村民長期在九十九溪下洋村河段非法采沙,破壞、污染嚴重。訴求:請查處。


群眾反映的九十九溪下洋村河段非法采砂點為王某采砂場,2017年1月20日,南安市水利局、國土局、環保局、官橋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已拆除其采砂設備並沒收采砂工具。2017年3月至今,南安市水利局、官橋鎮多次進行巡查,未再發現采砂行為。5月8日,南安市官橋鎮約談王某,責令其不得偷采河砂,並對此前偷采破壞的環境進行修復,否則將依法追究責任。5月16日再次檢查未發現采砂行為。


1.南安市官橋鎮政府責令王某於2017年6月30日前對原偷采河砂行為破壞的環境進行修復。

2.南安市水利局、官橋鎮政府加強巡查監管,確保該采砂場關閉到位,防止“死灰復燃”。


投訴人反映:廈門市思明區洪文七裡瑞景公園小區配套的南會所違法設立餐飲業,油煙和噪聲擾民。訴求:請查處。


投訴的廈門市思明區洪文七裡瑞景公園小區配套的南會所為“優傳酒業”,該公司東側、北側為瑞景公園小區住宅,距最近的住宅約20米;南側為文興西路,西側無建築物;主要經營紅酒銷售,餐飲項目主要用於紅酒品鑒會配餐和公司員工餐。公司共有4個包廂,廚房設有2個基準灶頭,4個煲仔爐,油煙收集後經安裝於3樓屋頂的油煙凈化器往文興西路一側排放。


1.思明區執法局要求該公司加強管理,及時清洗油煙凈化設施,確保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按照《廈門市大氣污染排放標準》的要求安裝除異味處理設施。

2.思明環保分局已對該公司餐飲項目未按規定辦理備案的行為立案查處。因該餐飲已停止營業,無法進行油煙噪聲監測,經與負責人聯系確認將不再進行經營。思明環保分局將電動床加強巡查力度,一旦發現其重新經營,將對其依法查處。


投訴人反映:漳州市龍海市龍江大橋下每天有上百輛車向河道傾倒泥漿,污染嚴重。訴求:請查處。


經查,龍江大橋下沿線村居,未發現有車輛向河道傾倒泥漿的跡象,但在龍江大橋南側錦江道二期配套工程項目工地上(位於龍江大橋下海澄鎮轄區),因草尾村祖厝(龍海市級文物保護對象)尚未得到拆遷批準,為保護該祖厝,施工單位利用工程沙土沿河道堆積一條長約35米,寬約3米,高約1米的擋土墻;龍江大橋北側(紫泥鎮轄區),紫泥村河道清淤所挖出的淤泥,水份較多,不便運送,臨時堆放在龍江大橋下的空地上晾曬,未對河道造成污染,紫泥鎮政府表示,待淤泥晾幹後,鎮村即可進行運離。


龍海市將加強巡查、做好防范,嚴禁任何向河道傾倒的行為。對龍江大橋南側堆放擋土墻、駁岸石條進行平整,同時將加快錦江道二期配套工程項目征遷工作,盡快清除保護祖厝的擋土墻及駁岸石條,加快紫泥村河道清淤速度,在8月20日前盡快把淤泥運離處理。


投訴人反映:位於寧德市福安市溪潭鎮蘭田村的福建省融通建材有限公司生產黏土紅磚,污染嚴重。訴求:請查處。


該信訪件為重復件。該企業已停產,粘土磚生產設備已拆除,未發現其他新問題。


投訴人反映:在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楊厝村的閩侯縣山野農場內及周邊,建立起多座大唐電力青林風力發電場的風力發電機組,噪聲很大,對山林破壞嚴重。訴求:請查處。


1.信訪件反映的企業為大唐(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該項目一期工程已經建好的風力發電機組不在楊厝村內,同楊厝村山野農場的最短直線距離約1公裡,且該項目已通過環評審批。

2.閩侯縣山野農場內及周邊擬再建設三臺風力發電機組,項目建設僅處於林地平整開工階段,發電機組設備尚未安裝。涉及紅線內的林地、林木均經過林業部門審核審批,不存在破壞山林的問題。

3.大唐項目屬省重點項目,審批手續齊全,且嚴格按圖紙施工。


投訴人反映:位於寧德市福安市賽岐經濟開發區大留村的萬利漆包線廠,廢氣處理設施長期不開,環境污染嚴重。


經查,該廠生產車間未完全封閉,車間西側上方有4扇窗戶未關閉;集氣(廢氣)設施中的過濾網存在部分破損現象;等離子凈化器未定期(每三個月)維護;旋流除塵塔處一臺水泵(共6臺水泵)因故障於5月14日送修未履行報備手續。


福安市環保局已責令企業封閉生產車間西側上方4扇窗戶;修復破損的集氣設施過濾網和旋流除塵塔處一臺破損的水泵等,定時維護等離子凈化器,確保環保設施正常穩定運行。


投訴人反映:位於福州市連江縣鳳城鎮北嶽村花圃旁的垃圾站,臭氣熏天,塵土飛揚。訴求:請查處。


5月16日,連江縣組織有關人員對該處生活垃圾收集點調查,經現場調查,該處屬於村民日常生活垃圾收集點,確實存在臭氣和揚塵的問題。


1.5月16日,由連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員與中航美麗城鄉環衛集團有限公司人員,一同前往該處生活垃圾收集點,更換加蓋垃圾桶,對垃圾點周邊場地進行高壓沖洗。

2.連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督促中航美麗城鄉環衛集團有限公司加強該處日常管理,盡量做到生活垃圾不落地,每天早、晚各收集生活垃圾一次,定期高壓沖洗一次。杜絕臭氣熏天和塵土飛揚現象。


投訴人反映:位於三明市沙縣高砂鎮沖厚村興達養殖有限公司,污染嚴重。訴求:請關閉該養殖場。


2017年5月16日,沙縣高砂鎮政府聯合沙縣農業局和沙縣環保局現場核查。該場生豬存欄3600多頭,豬舍采用人工清糞,日產生廢水約10噸,養殖廢水進入2500立方米的收集池收集,無外排。現場正在進行養殖場標準化改造升級,現已完成雨污分流,並進行瞭壓欄改造,防治污染處理設施的鋼筋混凝土工程已完成,正在建設容積1萬立方米的黑膜沼氣池,預計6月10日完成,屆時將收集池的養殖廢水引入黑膜沼氣池厭氧,再進行生化處理。

2017年3月21日,沙縣環保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該場廢水污染物超標排放,責令該場立即停止廢水污染物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1萬元。3月28日後督查時發現繼續超標排污,沙縣環保局於4月26日下發《按日連續處罰決定書》,處罰3萬元。復查時未發現廢水外排。


沙縣高砂鎮政府、沙縣農業局、沙縣環保局將督促企業抓緊提升改造項目的實施,要求2017年7月30日前必須全面完成升級改造任務,並將加強現場巡察頻次。


投訴人反映:漳州詔安縣太平鎮小馬洋的南興機磚廠廢氣直排污染環境造成附近果林絕收。


經查,詔安縣太平鎮小馬洋的南興機磚廠處於停產狀態,無法核實廢氣情況,該廠采用無頂窯工藝進行生產,已被列為淘汰項目;檢查組查看瞭該機磚廠周邊山頭,林木青翠,磚廠周邊的荔枝樹能正常結果,與詔安縣其他地方的荔枝結果情況無明顯差別。


5月17日官陂鎮政府組織相關人員,對該磚廠采取斷電和拆除設備措施,現場拆除瞭變壓器和部分窯體及窯前工棚。


投訴人反映:漳州詔安縣西潭鎮上陳村的上陳村機磚廠是沒有任何設施的老土窯,煙塵污染環境。


經查,該機磚廠處於停產狀態,無法核實廢氣情況。該廠配套廢氣除塵脫琉裝置,采用無頂窯工藝進行生產,已被列為淘汰項目。


5月13日西潭鎮政府組織相關人員,對該磚廠采取斷電和拆除設備措施,現場拆除瞭變壓器和部分窯體及窯前工棚。


投訴人反映:福州西湖公園湖頭憩園(西門兜立交橋旁)公共場所的早、晚廣場舞噪聲嚴重擾民,多次投訴無法解決。


福州西湖公園湖頭憩園早、晚群眾跳廣場舞時,伴奏所用的自帶便攜式音響設備音量偏大,造成噪聲擾民。


5月16日晚,市園林局、鼓樓區政府等相關部門開展聯合行動,對該處群眾活動進行文明勸導,要求做好音量控制和時間控制,並責成西湖公園管理處加大巡查和勸導力度。目前湖頭憩園廣場舞活動組織者已按要求將配樂音量調至規定音量之下,並表示今後會做好音量控制和時間控制,盡可能減輕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投訴人反映:三明將樂縣餘坊鄉馬嘶口的杉油木加工廠無環評和驗收,非法生產,污染環境。


經查,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無廢水排放,已配套建設廢氣治理設施。該公司2016年10月份起對活性炭生產線進行瞭技改項目,2016年12月完成安裝並投入生產。2016年12月28日,該公司委托第三方進行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污染物達標排放。該公司木屑加工和杉木油提取工序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


針對該企業新建木屑加工和杉木油提取技術改造項目未報批環境影響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違法事實,將樂縣環保局已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並將處以建設項目總投資額1%-5%的罰款。目前,該公司已停止生產。


投訴人反映:廈門思明區湖濱東路榮記魚粥餐廳,占用小區綠地違建,油煙、噪聲、垃圾污染環境。


1.該餐廳經營者於2005年將該店第1層及第2層西側部份墻體拆除,並在該店西側擴建樓梯、水池等設施。思明區執法局於2015年7月9日根據群眾舉報立案查處,2015年8月19日責令改正,並依法向思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於2016年5月26日作出行政裁定書。

2.該餐廳主營深海魚粥,現場發現存在炒菜等可能產生油煙、噪聲污染的餐飲項目,該經營場所距離周邊住宅十米以內,屬於禁止地點新設可能產生油煙、噪聲污染的餐飲項目。思明區執法局於2017年5月12日依法對該餐廳在禁止地點新設可能產生油煙污染的餐飲項目問題進行立案。

3.2017年5月12日下午,思明區人民法院、思明區執法局到該餐廳現場勘察案件執行條件,該餐廳經營者提供瞭思明消防大隊5月3日批復的材料,體現該店西側2005年建樓梯和拆墻系消防安全需要,經營者於5月13日作出書面承諾,將於下一步重新裝修時拆除樓梯、恢復墻體,重新設計消防疏散通道。5月13日上午,該店經營者將擴建的水池先行拆除。思明區人民法院於5月23日予以強制執行。


1.思明區執法局於5月17日責令該餐廳對噪聲擾民問題進行整改。

2.思明區執法局於5月17日現場責令該餐廳經營者將堆放在餐廳後面的雜物及垃圾清理完畢。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臺江區茶亭國際居然之傢旁的茶亭公園辦公樓無證施工、噪聲大、粉塵污染;旁邊還有一塊空地建築垃圾堆放滿地。


5月16日,臺江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舉報對象進行瞭現場核查。經實地瞭解,福州世茂新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正在對茶亭公園辦公樓進行維修加固施工,該工程負責人提供瞭茶亭公園管理處委托施工相關資料。據該工程負責人表述,工程施工過程中有采取圍擋措施,部分時間段可能產生施工粉塵和噪音問題,影響到公園附近居民和跳廣場舞群眾,並當場表示立即整改。辦公樓旁空地堆放部分施工園林土和部分建築垃圾。


5月16日,臺江區已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要求其在施工過程中做好降塵、降噪措施。同時,臺江區將加強對該工地施工過程中的監管,安排專人巡查,形成長效機制,確保反映問題不再“回潮”。辦公樓旁空地堆放部分建築垃圾,已由福州市城鄉建總於5月16日當晚清運完畢。


投訴人反映:三明市梅列區碧湖新村的飲用水源地梅列區廖源水庫受到污染,居民已無法喝上幹凈的水,原因是上遊施工工地多,渣土傾倒造成的。


反映的問題位於碧湖小溪農場路口,房屋均為自建房,該地段居民自行從小溪上遊接用山水,部分居民生活用水接自廖源水庫。目前梅列區已劃定的水源保護區為陳大鎮自來水廠水源保護區和洋溪鎮自來水廠水源保護區。反映的“廖源水庫”不屬於飲用水源地,未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

近期,梅列區在碧湖新村小溪上遊實施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進行河道清淤、護岸建設,可能造成溪流水質渾濁。現場未發現渣土傾倒問題。


1.目前,城市自來水供水管網已覆蓋該區域,經梅列區政府、徐碧街道辦溝通協調,已解決自來水安裝入戶資金問題。現該地段居民已將安裝入戶費用繳至三明市自來水公司,5月底前將會安裝完成自來水管道。

2.梅列區農林水利局將繼續監督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業主、施工單位等做好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減緩施工對廖源水庫水質影響。


投訴人反映:泉州安溪縣鳳城鎮龍津公園的廣場舞噪聲擾民,投訴多年未處理。訴求加強公園管理,還居民好的生活環境。


安溪縣鳳城鎮龍津公園為開放式公園,在廣場放音樂跳廣場舞的共有5支隊伍,每支隊伍約20人。2017年5月16日晚,安溪縣公安局、鳳城派出所、市政局、環保局、鳳城鎮政府聯合現場檢查,經現場噪音檢測,該公園活動的5支廣場舞音樂均超過70分貝,聯合檢查組當場對廣場舞領隊提出警告,責令立即整改,5支廣場舞隊均按照要求將音樂聲音調小。


1.安溪縣市政局公園管理處在公園張貼通告,明確公園聲音不得超過60分貝;並加強管理,切斷廣場舞隊私自接拉的電源,清除私自搭建存放音樂播放器的不銹鋼箱。

2.安溪縣公安局、環保局、市政局將組織常態化巡查,加大宣傳引導,爭取民眾理解支持,切實做到健康運動、和諧運動。


投訴人反映:泉州清源山邊的泉州生活垃圾填埋場和醫療廢物焚燒廠離洛江區綠色人傢小區直線距離僅幾百米。小區對面還有一傢洛江區河興陳列用品廠生產的廢氣污染小區居民的生活。


1.泉州市垃圾處理場名為泉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1998年7月10日辦理環評審批手續,2002年12月22日通過竣工環保驗收。2000年11月投入運行。2016年10月6日、10月24日對填埋作業區、廠界無組織廢氣以及位於該場夏季主導風向下風向距該場作業庫區300m的果林進行惡臭污染物及臭氣濃度監測,監測結果達標。2017年5月11日,廈門科儀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與填埋場距離最近、影響最敏感的陽光美爾奇小區進行敏感點場界臭氣濃度監測,監測結果達標。

2.醫療廢物焚燒廠名為泉州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2004年4月通過竣工環保驗收,2004年5月取得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2006年9月設施技改擴建,2007年4月完成新型焚燒爐(含全套污染控制系統)建設並投入試運行,2008年通過竣工環保驗收。該中心夏季主導風向上風向的“美爾奇·綠色人傢”商業居住樓項目(投訴人所在居民區)於2008年建成,距離該中心直線距離為611米。泉州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早於洛江區“美爾奇·綠色人傢”小區建設,配備有完整的污染防治設施,焚燒尾氣監測數據達標。

3.河興陳列用品廠位於洛江區塘西工業區,主要生產加工金屬、有機、樹脂貨架及配件,2013年9月10日辦理環評審批手續,2014年4月4日通過竣工環保驗收,已取得排污許可證。2017年5月16日檢查時,該廠除2樓的絲印車間有一臺機器正在打樣外,其他車間均未生產。檢查發現環評中原位於四樓的3臺絲印機已搬至二樓,二樓絲印車間未配套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廢漆桶等危險廢物堆放在廠房的車間角落內,現場未發現廢漆渣、廢吸收液等危險廢物,廢漆桶等危險廢物由廠傢福建省澳龍樹脂化工有限公司回收。


1.泉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泉州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將進一步加強與周邊群眾的溝通交流工作,通過多種方式聽取周邊群眾訴求;組織周邊居民到場參觀,建言獻策,提高填埋場和醫廢中心的管理水平。

2.5月18日,洛江區環保局責令河興陳列用品廠停止違法行為,15日之內改正廢氣處理設施運行不規范、擅自改變生產佈局等問題。


該信訪件為重復件。5月12日、13日、17日,倉山區環保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湖街道等相關單位先後多次對該面包店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時該面包店已安裝油煙凈化裝置,且油煙凈化器清洗記錄完整。經核查,福州新華豐賀氏食品有限公司倉山師大分公司於3月10日經倉山區環境保護監測站監測,3月21日經第三方中立監測機構監測,油煙排放濃度均達標。


倉山區環保局將加強後續監督,督促該店對油煙凈化器進行定期清理並建立臺賬,並開展監督性監測,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投訴人反映:南安市詩山鎮西上村、聲東村地處南永交界處,是永春縣南石垃圾場的所在地,垃圾產生的污水直接排入詩溪流域,溪流發臭發黑,造成村民吃水難,垃圾場的環境污染已嚴重影響村民的生活,矛盾激化,訴求對垃圾場進行無害化處理。


1.永春縣南石垃圾場實為永春縣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填埋場有效容積為77萬立方米,使用年限14年,日平均處理生活垃圾為150噸,配套建設有日處理能力為200噸的污水處理設施。2006年5月12日辦理環評審批手續, 2008年9月25日開工建設, 2010年1月19日投入使用,2011年5月19日通過竣工環保驗收。近期日處理量為200噸的廢水處理設施因提標升級改造停止使用,目前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方式對滲濾液進行處理,2017年5月3日對處理後的滲濾液采樣監測,結果達標。

2.5月16日、17日兩次檢查時,垃圾處理場正在作業,除必要垃圾作業面以外,垃圾處理場全部采用土工膜覆蓋實現雨污分流,沒有明顯暴露垃圾,噴淋除臭系統和風炮除臭系統正在運行,工人正在對垃圾作業面進行消毒、除臭、壓實、覆膜(土),對整個垃圾作業面進行覆膜。對該場附近溪流現場勘察未發現該場設置暗管和廢水排放口,周邊溪流水質清澈,未發現有滲濾液排入溪流的現象。5月17日,該垃圾處理場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達標。


永春縣已啟動該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系統的提標改造,擬采用“PPP”方式委托有資質第三方運營維護,進一步提升無害化處置水平。


投訴人反映:廈門市思明區大學路177號恒達大廈一樓“潮汕牛肉火鍋”、“酸菜魚火鍋”,周邊的“天傑福餐飲店”油煙擾民。


1.“思明區暖牛季火鍋店”(店招:潮汕牛肉火鍋)主要經營牛肉火鍋,廚房內未設置灶頭與炒鍋,但熬煮牛肉產生的油煙、異味經收集未處理直排至廚房湯鍋上方的窗戶處。

2.“思明區海浪石餐飲店”(店招:浪石酸菜魚)經營產生的油煙經凈化處理後由自設排煙管道引至該店廚房外墻處排放。

3.恒達大廈旁的“思明區天傑福小吃店”(店招:天傑福海鮮)位於住宅樓一層店面(該樓為私宅,共有三層,二層及三層為房東自住),經營產生的油煙經凈化處理後由自設排煙管道引至該棟樓三層樓頂排放。

4.思明區執法局於2016年7月11日責令潮汕牛肉火鍋和浪石酸菜魚自行撤除可能產生油煙的廚具,辦理環保備案,整改至符合環保要求,依法予以立案查處;於2016年8月15日責令天傑福海鮮自行撤除可能產生油煙的廚具,辦理環保備案,整改至符合環保要求,依法予以立案查處。於2016年12月29日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思明區執法局將待復議訴訟期滿後,申請思明區法院強制執行。


5月17日晚,思明區組織執法、市場監督管理、公安、衛生、環保以及所屬廈港街道共出動執法人員21名,對上述3傢餐飲店油煙擾民行為進行瞭專項整治,其中對“廈門市思明區暖牛季火鍋店”暫扣單頭灶臺一個,鐵鍋4個,鐵鏟2把;對“廈門市思明區海浪石餐飲店”暫扣加工臺一個,燃氣灶1副;對“廈門市思明區天傑福海鮮餐廳”暫扣桌椅各3張,加工鍋鏟2副。


投訴人反映:廈門市湖裡區濠頭社區和寧裡小區旁邊五礦大廈重建項目(承包施工單位:中建東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占道施工,將泥漿排入小區道路雨水井及主管道,導致管道堵塞,生活污水無法排出,影響小區生活環境;沖孔機早上6點半、中午1點開始施工,經常晚上到11點,噪聲擾民。居民多次向110及城管舉報,中建四局五礦大廈項目部書面承諾整改,但至今未落實到位。


1.2017年3月24日收到此類投訴1起,信訪件1件,廈門市執法局於當日到現場處置,鉆機在施工中產生的泥漿水過多溢出,經過工地東側地勢相對較低的一處圍擋底部滲出,有少量泥漿水順勢流進地勢較低的雨水井。執法隊員要求立即整改,施工單位認錯態度端正,整改動作迅速,一是清理泥漿,清洗雨水井;二是將圍擋底部滲漏處用水泥澆築封住。鑒於施工單位整改到位,也未造成不良後果,處以罰款0.2萬元。截止到目前,未發現此類問題。

2.自2017年1月份以來,共接到投訴3起:有2起為轉運土方,均現場制止;另1起為工地進行混凝土澆築施工,因未提前報批,當場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處以罰款0.6萬元。因投訴噪聲無法現場取證,廈門市執法局采取召開施工整改協調會,約談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引導,提出明確整改要求,施工單位負責人也表態在下步施工中註意采取降噪措施,嚴格遵守作業時間,並積極做好周邊小區居民的安撫工作。


5月17日15時,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約談瞭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對施工管理及降低噪聲方面提出瞭具體的意見。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一是繼續加強檢查頻率,加大檢查力度,並派專人對接施工單位,督促檢查企業按照建築施工規范,進一步采取降低噪聲措施。二是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廈門市是環境保護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施工時間安排作業(即:上午6:00-12:00,下午14:30-22:00),要求監理單位切實履行監督責任。三是在施工時必須啟動圍擋和移動的噴霧系統進行防塵降塵。四是對群眾的投訴嚴格按《信訪條例》和執法程序的規定,及時出警處置,對擅自超時超標施工的行為依法查處。


投訴人反映:漳州市龍文區步文鎮長福村黃*蓮屠宰雞鴨作坊,用松膠脫毛,屠宰過程雜物廢水直接排到當地池塘溝渠及河中,散發臭味,嚴重污染環境。


經查,雞鴨屠宰作坊現場有一臺自制的處理傢禽脫毛處理機器,沒有發現松膠,宰殺方式為熱水澆註傢禽屍體配合脫毛離心機脫毛;作坊排出的污水直接進入該村的排污管道,屠宰過程中,雞毛、廢水產生臭味,污染環境。


屠宰作坊所在地已納入長福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龍文區政府已發佈征遷通告,該屠宰處已於5月17日完成封房手續。


投訴人反映:對三明市大田縣原美化工、海鑫礦業:1.原美化工冰銅生產線粗銅冶煉,嚴重污染環境。2.海鑫礦業選礦車間裡有原尾礦後半部進行鉛鋅銅重金屬選礦,利用原尾礦豎井偷排污水,尾礦渣堆場沒有三防設備,尾礦庫未進行生態恢復。


經查,該公司低硫制酸(冰銅)生產線未經可研論證和有資質部門立項審批,屬企業私自建設,為非標產品。該生產線從2017年2月20日開始建設, 2017年4月5日建成,於4月7日至4月11日進行瞭4天設備調試,期間尚無硫酸銅(冰銅)產品生成。尾礦庫建有尾礦壩、淋溶水收集池等污染防治設施,大田縣安監局已將其納入管理。但尾礦庫淋溶水收集不到位,部分外溢。精礦廢水回用池回用泵未開啟,池內水滿溢出,在精礦廢水回用池旁形成一積水滲坑,經采樣監測,廢水超標。

2012年10月,該公司曾委托福建省冶金設計院進行閉庫設計,並於同年12月24日通過三明市安監局專傢組評審,但至今未落實閉庫要求,也未進行生態恢復。


1.大田縣於2017年4月28日對福建省大田縣原美化工有限公司涉嫌未批先建的行為立案查處。4月30日下發《關於責令福建省大田縣原美化工有限公司停止建設(生產)決定書》,責令其恢復原狀。

2.大田縣於2017年4月30日約談瞭公司經營者,停止對該公司生產供電,對該公司低硫制酸車間低壓開關進行查封。

3.大田縣已對福建省大田縣原美化工有限公司硫酸渣堆場、大田縣海鑫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外溢淋溶水及水淬廢水污染物超標問題進行查處。2017年5月5日廣平鎮政府組織對未經審批煉冰銅生產線進行拆除。2017年5月2日大田縣生態綜合執法局依法對其廢水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處罰款10萬元。2017年5月10日將其涉嫌污染環境問題案件移送大田縣公安局。

4.大田縣海鑫礦業有限公司已將積水滲坑內的水抽到回用池處理。

5.大田縣安監局責令該公司立即對尾礦庫閉庫設計方案與實際不相符部分進行修改,並按照新修改的閉庫設計方案制定尾礦庫閉庫計劃,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閉庫工程,恢復生態植被,並通過竣工驗收。目前,該公司正在尾礦庫閉庫項目進行施工,現已完成尾礦庫灘面平整,5月2日完成閉庫計劃制定,5月10日完成對原設計與現場實際不相符部分的修改。


投訴人反映:漳州市龍海市榜山鎮:1.福河村村民在福河村與園仔頭村交界處、九龍江堤岸邊辦雙興魚粉廠、骨粉廠,用臭魚爛蝦病死豬做原料,生產過程中散發惡臭,廢水直接排入九龍江支流。2.福河村新村角86號陽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散發臭味。


經查,雙興魚粉廠仍沒有生產,廠區沒有工人,原料堆放場所地板仍幹燥無潮濕現象,車間內東側堆放有袋裝成品(魚粉),上面遮蓋塑料薄膜。陽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仍沒有生產,廠內沒有工人,但廠區東面尚未完成密閉改造。


陽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在訂做用於廠區密閉的卷簾門,表示將在期限內完成密閉改造。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閩侯縣福州業通傢居制造、福州鴻林工藝品、閩侯縣永森工藝品、福州縱橫傢居用品、福州明富工藝品、閩侯縣博達工藝品、福建閩侯盛藝工藝品、福建欣博工藝品、福州林威傢居制品、福州星月傢居裝飾用品、閩侯園藝工藝品、福州閩源工藝品、福州堅利工藝品、福州群尚工藝品、福州閩墘工藝品、福州康明凱工藝品等16傢有限公司產生的粉塵擾民;噴漆臭味擾民;廢硫酸、廢漆直排農田水溝;污水亂排。


閩侯縣經信局、縣環保局及相關鄉鎮分別到企業現場核查。現場檢查被投訴企業發現大部分企業已配備佈袋除塵裝置,噴漆廢氣經水簾機處理後通過排氣筒排放,噴塗、噴塑工序產生的廢氣經有效收集處理後再經排氣筒排放,未發現有酸洗工序和生產廢水產生。個別生產車間會產生部分無組織排放粉塵,可能會對周邊群眾造成一定影響。企業噴漆工序已配備水簾機、活性炭裝置等廢氣處理設備,但仍有一定氣味產生。


1.5月12日,閩侯縣政府研究制定《閩侯縣工藝品行業環境保護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鄉鎮(街道)根據各自轄區內工藝品行業的摸排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確責任清單,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收到實效。

2.過渡期內,閩侯縣政府責成相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1)對未辦理環評審批的一律要求限期補辦。(2)對於已經審批但未辦理竣工環保驗收的一律要求限期驗收,驗收未合格的停產限期整改。(3)對於已經驗收但尚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對於限期未能完成整改任務的一律責令停產或予以關閉。(4)對達到整治要求的企業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閩侯縣福州鷹翔工藝品、福州雲飛傢居制品、閩侯華源工藝品、閩侯縣青鋒工藝品、福州明榕工藝品、福州星之源工藝品、福州閩傑傢居工藝品、福州弘博工藝、閩侯縣鴻基工藝品、福州興城工藝品等10傢有限公司產生的粉塵擾民;噴漆臭味擾民;廢硫酸、廢漆直排農田水溝;污水亂排。


近日以來,閩侯縣經信局、縣環保局及相關鄉鎮分別到企業現場核查。現場檢查被投訴企業發現大部分企業已配備佈袋除塵裝置,噴漆廢氣經水簾機處理後通過排氣筒排放,噴塗、噴塑工序產生的廢氣經有效收集處理後再經排氣筒排放,未發現有酸洗工序和生產廢水產生。個別生產車間會產生部分無組織排放粉塵,可能會對周邊群眾造成一定影響。企業噴漆工序已配備水簾機、活性炭裝置等廢氣處理設備,但不可避免有一定氣味產生。


1.5月12日,閩侯縣政府研究制定《閩侯縣工藝品行業環境保護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鄉鎮(街道)根據各自轄區內工藝品行業的摸排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確責任清單,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收到實效。

2.過渡期內,閩侯縣政府責成相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1)對未辦理環評審批的一律要求限期補辦。(2)對於已經審批但未辦理竣工環保驗收的一律要求限期驗收,驗收未合格的停產限期整改。(3)對於已經驗收但尚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對於限期未能完成整改任務的一律責令停產或予以關閉。(4)對達到整治要求的企業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投訴人反映:漳州市薌城區元光南路20號“銀苑花園”(漳州市第二職業學校對面)沿街的店面“驢來瞭”冷飲店,夜間占道經營,放縱食客喝酒猜拳,搖骰子,噪音嚴重擾民。


薌城區執法人員對“驢來瞭”全驢館的占道經營行為當場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停止占道經營,並當場督促店主撤走經營物品和占道擺放的桌椅。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官橋鎮金橋居委會目投蕓村,福建英輝玻璃鋼科技有限公司,該廠排氣扇直排,排出刺激性的化學塑料味,路人聞到有嘔吐、皮膚過敏、呼吸道不適等癥狀。該企業離居民區非常近,對附近居民的健康造成很大影響。


投訴人反映的公司實際名稱為福建英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玻璃鋼制品生產加工,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2017年5月16日檢查時該公司正在生產,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未經處理,直接通過排氣扇排放外環境。經詢問周邊群眾,查詢官橋鎮衛生院門診記錄和住院記錄,未發現急性呼吸道疾病和皮膚病異常升高等異常情況。


1.2017年5月19日,南安市環保局對該公司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責令停止生產,並處罰款9.928萬元。

2.南安市環保局責令該公司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設施,在辦理相關環保手續前,不得投入生產;投入生產後南安市環保局將立即組織監測,一旦發現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鎮福建力源實業有限公司裝卸水泥粉塵彌漫,噪聲擾民嚴重。


該信訪件屬重復件。5月16日、18日,福清市環境保護局對力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過程中該公司正常生產,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為瞭減少水泥輸送過程中顆粒物排放,力源公司已采取在水泥裝卸船的料艙開口處遮蓋篷佈、在裝卸船上加裝移動式除塵器、廠區地面定期灑水降塵等防治措施。5月2日,福清市環境保護局監測人員對該公司廠界無組織顆粒物、3#水泥儲罐頂部有組織顆粒物、廠界噪聲進行采樣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上述污染物排放數據均符合福清市環保局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本次接到信訪件後,福清市環境保護局於5月18日再次派出監測人員對公司廠界無組織顆粒物、2#儲罐排氣口有組織顆粒物、廠界噪聲,以及敏感點顆粒物、噪聲進行采樣監測,監測結果均達標。

該公司雖已配套佈袋除塵設施16套,並通過優化佈置生產作業區和廠房墻體隔音來減緩噪聲影響,但檢查中發現該公司進行水泥原料輸送作業時確實有部分顆粒物和噪聲產生。


福清市環境保護局已要求該公司加強日常監管,確保項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鑒於多次收到投訴人反映力源公司污染環境問題,福清市已責成福清市環保局加強對力源公司的日常監管,增加檢查、監測頻次,督促力源公司繼續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減輕噪聲及顆粒物等對周邊群眾造成影響。


投訴人反映:寧德市周寧縣川中村環城路,遼寧十九局水泥加工攪拌站粉塵污染嚴重,周邊兩傢茶廠使用燃煤鍋爐污染空氣。


1.該件為重復投訴件。經現場復查及走訪群眾,確定該企業已針對“攪拌站粉塵污染嚴重”問題及時采取瞭降塵措施。5月16日下午,聯合調查組再次赴現場核實,該攪合站處於停機整改狀態。已配有一部灑水車用於拌合站內及拌合站至川中橋段X931縣道灑水降塵。廠區出口附近正在建沉淀池,用於收集場內沖洗車輛的廢水。攪拌機附近沉淀池原有的排放口已用水泥封堵,防止池內廢水外流。

2.投訴的周寧縣富茗茶葉有限公司、川中春玲茶廠2傢茶廠均使用煤作燃料,且未辦理環評;川中春玲茶廠未建煙氣處理設施。


1.5月8日、9日,周寧縣政府主要領導、掛鄉鎮縣領導、掛項目縣領導分別趕赴中鐵十九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衢寧鐵路Ⅳ標項目經理部拌合站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環保主體責任。

2.5月8日,中鐵十九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衢寧鐵路Ⅳ標項目經理部制定瞭《“3號拌合站粉塵擾民”事件的整改方案》(項目部〔2017〕045號),並按要求落實整改措施:施工渣土和砂石料運輸車全部加裝密閉蓋;車輛進出要沖洗車輪,防止揚塵污染;廠外X931縣道須用灑水車及時灑水降塵,防止路面揚塵影響周邊居民及往來車輛;整改措施全部落實到位並經驗收合格後恢復生產。

3.5月17日,周寧縣環保局責令周寧縣富茗茶葉有限公司、川中春玲茶廠立即停產整改,在完善相關環保手續和污染治理設施後方可恢復生產。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長樂市航城街道愛心路長樂市百花紡織廠,排放帶有粉塵的廢氣,24小時機器噪聲,排氣口靠近隔壁樂濤居小區,抽風機噪聲影響居民生活。


5月17日,長樂市政府組織有關人員對長樂百花紡織有限公司現場核查。

1.該公司主要從事花邊面料的織造,生產工藝要求生產車間必須采取密閉,並保持23-25度恒溫,車間無排氣口,生產過程不產生廢氣;現場檢查人員對該公司生產車間及廠區四周、屋面進行全面檢查,沒有發現廢氣排放口和抽風機,也沒有發現帶有粉塵的廢氣排放;原靠近樂淘居小區的該公司冷卻塔房頂棚部分缺口已整體修復密封,冷卻塔也已搬離。

2.該公司為合法審批的企業,在沒有違反環保要求的前提下,企業可以根據需要安排24小時連續生產。5月9日,檢查人員發現長樂百花紡織有限公司冷卻塔、空壓機房消音隔音措施不完善,廠外南面(冷卻塔)噪聲超標。


1.5月9日,長樂市環保局向長樂百花紡織有限公司下達瞭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該公司於5月15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間停止使用產生噪聲污染的空壓機、冷卻塔等設備。

2.5月17日,長樂市環保局再次核實,該公司已落實整改,重新優化佈局,做好設備隔音、減震工作。將原陳舊的空壓機更換成變頻、消音的空壓機;將原破損空壓機房進行修復,房屋頂及四周隔音處理;將靠近樂濤居小區的2臺冷卻塔遷移,1臺移至遠離樂濤居的廠區北面並作隔音、減震處理,另1臺移入空壓機房。經復查監測廠界噪聲均達到國傢規定的排放標準。


投訴人反映:廈門市湖裡區呂嶺路金嶺花園與金彩花園之間,老地方燒烤店,使用木炭作燃料,燒炭廢氣、油煙、客人喧嘩噪聲影響小區居民生活。


投訴的老地方燒烤店註冊名稱:廈門市湖裡區化衛明小吃店。

1.該店位於雙浦路、後埔社“城中村”一層店面,共3間店面,其中雙浦路西側1間,雙浦路東側2間,三間店面內均有設置廚房。5月17日,經湖裡區行政執法局現場檢查,該店經營過程中,使用木炭燒烤,產生廢氣;未設油煙凈化裝置,油煙違規排放;未設置油水分離設施;經營過程,食客喧嘩。

2.經湖裡區行政執法局委托,福建省環安檢測評價有限公司於5月16日21:04至5月17日00:48,分別對該店營業噪聲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分別為62db、61db、63db、65db,均超過標準限值。


1.針對“廈門市湖裡區化衛明小吃店使用木炭燒烤、產生廢氣,油煙、噪聲擾民”及“油水分離處置不規范”等問題,湖裡區行政執法局依法立案。同時,安排執法人員每日在廈門市湖裡區化衛明小吃店定崗值守到夜間24時,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制止、查處。

2.5月16日,湖裡區行政執法局再次組織對該店占道經營問題進行整治,江頭街道辦事處對該店經營者的妻子進行約談,其承諾“不使用木炭,避免油煙、噪聲擾民”。


5月17日,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會同福清市海洋與漁業局及福清市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核實。檢查時海上風電場一期的Y1、Y2、Y3、Y4共4組風電機站正在施工,離海岸線最近的Y4風電機站正在進行旋轉鉆孔作業。福清市環境監測站選取距離海岸線最近的海上風電項目專用碼頭作為1號點位(直線距離約4.1公裡),距離居民居住點最近的沙埔鎮江廈村小白鴿幼兒園為2號點位(直線距離約4.2公裡),對施工噪聲進行現場噪聲檢測。根據監測,1號點位和2號點位噪聲分別為48.2分貝和54.6分貝,低於《聲環境質量標準》60分貝的執行標準。


5月17日,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和福清市政府相關部門,督促項目業主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施工,施工時間由早上6時至22時,調整為早上6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22時。同時,做好施工期管理,避免噪聲擾民問題。


龍巖市上杭縣紫金財富中心小區,1.樓下一聞香迷蹤蟹、上杭正宗客傢菜館,油煙直接排放,私接排污管到小區排污管網。2.冠超市中央空調、中央空調冷卻塔噪聲、共振,空調外機排放熱氣影響樓上居民。


1.信訪件所反映的一聞香迷蹤蟹飯店、上杭正宗客傢菜館實為同一傢飯店,為一聞香迷蹤蟹飯店,位於紫金財富中心二樓。廚房區域共有6個灶臺,配置有一套靜電式餐飲油煙凈化設備,檢查發現,油煙凈化裝置運行時出口排風管道外的噴淋設施無法正常工作,影響除油煙效果;廚房地面、灶臺及清洗池均設置有排水溝,排水管網接入紫金財富小區的污水管網。排污管道有簡易過濾裝置,但未規范使用過濾網。

2.冠超市全名為福建冠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上杭紫金財富店,位於紫金財富中心一層至三層,四層及以上為住宅。該公司中央空調主機位於紫金財富中心地下一層車庫北側,主機室為密閉空間,主機機體配備瞭減震裝置,主機房門關閉後噪聲不明顯,無震感;中央空調兩臺冷卻塔位於小區東側的地下車庫入口上方,使用鋼結構架空離地約3米,冷卻塔周邊噪聲較大,周邊地面無震感。該公司配備的其他空調外機約30臺,安裝於二樓、三樓的窗外平臺上,空調外機運行時有熱氣散出。


1.上杭縣政府責令一聞香迷蹤蟹飯店立即完成廚房操作間內排污管道過濾裝置的整改,預防雜物堵塞排污管道;立即清洗靜電式餐飲油煙凈化設備,同時更換油煙凈化裝置出口排風管道外的噴淋設施和水管,確保油煙凈化設備正常運行。目前,上述整改措施已落實到位。

2.上杭縣政府責令冠超市嚴格控制中央空調、普通空調的使用時段(早晨7:30至夜晚22:00),最大限度減少對居民生活的影響。


投訴人反映:三明市永安市洪田鎮生卿村,星星化工、東城新型材料廠、金興竹木活性炭等三傢企業排放廢氣、污水。


永安市洪田鎮生卿村附近共有金茂竹炭加工廠、東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和星星化學有限公司等三傢排污企業。

1.金茂竹炭加工廠所屬行業為竹制品制造,不屬化工類企業。檢查時,該廠處於停產狀態。洪田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2017年3月對該公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發現該廠存在安全隱患,於3月22日責令停產整頓。3月23日起,該廠停產整改至今。該廠無工業廢水排放,除塵廢水循環使用,廢氣通過水浴除塵和旋風分離器處理後進入燃燒爐焚燒後排放。廠界外一重山范圍內未見毛竹枯死。對該廠界周邊巡查,未發現污染環境現象。

2.東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其他建築材料制造,不屬化工類企業。檢查時,該公司正常生產,環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脫硫除塵廢水經沉淀池、回用池循環利用,無外排。廢氣通過脫硫塔、水浴除塵等設施處理後排放。經永安市環境監測站采樣監測,排放廢氣達標。廠界外50米范圍內主要植物為低矮灌木,未見枯死。

3.星星化學有限公司屬化工類企業。檢查,該公司鍋爐、電解車間、過氨車間、過鈉車間均有生產,環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排水口無廢水外排。該公司在原燃煤鍋爐安裝瞭一個生物質顆粒燃燒機,改為燃燒生物質,並在原有水膜除塵基礎上,新增一道水膜除塵,除塵廢水循環使用。永安市環境監測站現場采樣監測,排放廢氣超標。


1.永安市環保局督促永安市金茂竹炭加工廠、永安市東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加強對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廢氣達標排放。

2.永安市環保局對永安市星星化學有限公司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督促企業針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

3.星星化學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實施的整改項目:(1)該公司鍋爐將改用燃氣鍋爐,2017年5月5日已與安燃管道燃氣有限公司簽定瞭燃氣入戶合同。(2)過銨車間電解液調節PH值的加氨槽增設自動加氨儀,根據PH值來控制加氨量,避免加氨太多氨氣溢出。(3)與泉州市安科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簽定合同對公司與職業衛生現狀進行評價,5月10日—12日到現場取樣監測。(4)正在按《永安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文件實施,決定對企業環境污染責任進行投保。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鎮福建力源實業有限公司裝卸水泥粉塵彌漫,噪聲擾民嚴重。


該件系重復投訴件。5月16日、18日,福清市環境保護局對力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過程中該公司正常生產,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為瞭減少水泥輸送過程中顆粒物排放,力源公司已采取在水泥裝卸船的料艙開口處遮蓋篷佈、在裝卸船上加裝移動式除塵器、廠區地面定期灑水降塵等防治措施。5月2日,福清市環境保護局監測人員對該公司廠界無組織顆粒物、3#水泥儲罐頂部有組織顆粒物、廠界噪聲進行采樣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上述污染物排放數據均符合福清市環保局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本次接到信訪件後,福清市環境保護局於5月18日再次派出監測人員對公司廠界無組織顆粒物、2#儲罐排氣口有組織顆粒物、廠界噪聲,以及敏感點顆粒物、噪聲進行采樣監測,監測結果均達標。

該公司雖已配套佈袋除塵設施16套,並通過優化佈置生產作業區和廠房墻體隔音來減緩噪聲影響,但檢查中發現該公司進行水泥原料輸送作業時確實有部分顆粒物和噪聲產生。


福清市環境保護局已要求該公司加強日常監管,確保項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鑒於多次收到投訴人反映力源公司污染環境問題,福清市已責成福清市環保局加強對力源公司的日常監管,增加檢查、監測頻次,督促力源公司繼續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減輕噪聲及顆粒物等對周邊群眾造成影響。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鎮福建力源實業有限公司裝卸水泥粉塵彌漫,噪聲擾民嚴重。


該件系重復投訴件,5月16日、18日,福清市環境保護局對力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過程中該公司正常生產,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為瞭減少水泥輸送過程中顆粒物排放,力源公司已采取在水泥裝卸船的料艙開口處遮蓋篷佈、在裝卸船上加裝移動式除塵器、廠區地面定期灑水降塵等防治措施。5月2日,福清市環境保護局監測人員對該公司廠界無組織顆粒物、3#水泥儲罐頂部有組織顆粒物、廠界噪聲進行采樣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上述污染物排放數據均符合福清市環保局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本次接到信訪件後,福清市環境保護局於5月18日再次派出監測人員對公司廠界無組織顆粒物、2#儲罐排氣口有組織顆粒物、廠界噪聲,以及敏感點顆粒物、噪聲進行采樣監測,監測結果均達標。

該公司雖已配套佈袋除塵設施16套,並通過優化佈置生產作業區和廠房墻體隔音來減緩噪聲影響,但檢查中發現該公司進行水泥原料輸送作業時確實有部分顆粒物和噪聲產生。


福清市環境保護局已要求該公司加強日常監管,確保項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鑒於多次收到投訴人反映力源公司污染環境問題,福清市已責成福清市環保局加強對力源公司的日常監管,增加檢查、監測頻次,督促力源公司繼續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減輕噪聲及顆粒物等對周邊群眾造成影響。


投訴人反映:三明市寧化縣曹坊鄉滑石村燕子塘小組,有人租用土地,建造山塘、搭蓋養羊場地,污染水源,導致下遊龍巖市長汀縣館前鎮小洋村周屋自然村村民無法用水。


經查,該養殖場以水產養殖為主,魚塘6口,總庫容為5 萬m3,正常水面面積27畝。羊舍建在魚塘上山邊,有120平方米,羊以散養為主,羊糞收集後種植業利用,未發現污水外排。魚塘水流經當地山壟田田間小溪1.7公裡多,未發現污染跡象。寧化縣環保局對小洋村小溪中及山塘排放口水質采樣監測,結果顯示達標。


1.寧化縣已要求曹坊鎮政府督促山塘業主5月26日以前放空庫容,將溢洪道拓寬,確保山塘安全度汛。汛期後業主應聘請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山塘進行除險加固方案設計,報曹坊鎮政府審批後予以實施,經專傢評定安全隱患消除後方能蓄水運行。

2.羊舍增設防雨、防滲設施。

3.停止清塘捕撈作業,改變捕撈作業模式。

4.加快場區內綠化和植被恢復。


投訴人反映:對三明市大田縣均溪鎮許思坑村漢林岬山半山腰兩個養豬場(養殖規模5000頭),養殖污水亂排。


1.許思坑村3傢養豬場(戶)均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

2.大田縣三美生態養殖有限公司生豬標準化升級改造項目尚未驗收,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不佳,外排廢水超標。

3.上善品(福建)生態養殖有限公司,儲糞棚未建設“三防”(防風、防雨、防揚散)設施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污水處理系統建設不完善。

4.鄭某生豬養殖戶儲糞棚未建設“三防”(防風、防雨、防揚散)設施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雨污分流不完善。


1.大田縣環保局於2017年5月2日對大田縣三美生態養殖有限公司涉嫌未批先建的行為立案查處,處罰款35萬元。同時,對該公司廢水超標排放問題移送大田縣生態綜合執法局查處,處罰款5萬元,責令於6月20日前通過省級標準化升級改造驗收。目前,氧化塘等污染防治設施正在升級改造。

2.大田環保局於5月2日對上善品(福建)生態養殖有限公司,涉嫌未批先建的行為立案查處,處以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五的罰款,於6月20日前完成升級改造。

3.鄭某生豬養殖戶養殖生豬不足50頭,根據《大田縣2015-2017大田縣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規劃》,治理重點為出欄50-499頭以內生豬養殖專業戶,該養殖場為散養,不列入污染治理重點,大田縣政府已責成縣環保局、畜牧獸醫水產中心、均溪鎮督促業主做好污染治理,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


龍巖市上杭縣龍翔村跟黃竹村交界,黃竹工業區存在以下問題:1.浩豐工藝品傢具廠,粉塵擾民,油漆味擾民。2.金山耐磨廠,藥味刺鼻擾民。3.銳美(做膠合板,具體廠名不詳),藥味刺鼻擾民。4.九州矽鐵廠,藥味刺鼻擾民。5.位於四個廠中間有一座鐵塔離居民60米左右,擔心輻射問題。


被舉報對象為福建洲鵬實業有限公司、福建金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龍巖市銳美傢裝飾材料有限公司、上杭縣泰宏礦物制品有限公司。

1.福建洲鵬實業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木料加工工段未生產,粉塵處理設施旁堆放有收集的粉塵;底漆工段有噴漆作業,水簾處理裝置有使用,噴漆工段油漆氣味刺鼻,廠界邊可略微聞到油漆氣味,但不明顯。

2.福建金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該公司分設有生產車間和型砂翻新砂車間,生產車間建設有鑄造、鍛造兩條生產線。該公司生產過程中未使用含有刺激性氣味的原輔材料,也不會產生含有刺激性氣味的物質。

3.龍巖市銳美傢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生產車間在生產,制膠車間、產品車間未生產。甲醛儲存區有刺激性氣味,但影響范圍不大,制膠車間和成品車間刺激性氣味不明顯,在該公司圍墻外已聞不到這種刺激性氣味。

4.上杭縣泰宏礦物制品有限公司,租用上杭縣九洲矽業有限公司的廠房。該公司酸洗區為露天敞開式,稀酸噴淋清洗石料作業時,酸洗池旁會有輕微的酸味,但噴淋時用塑料膜進行密封遮蓋,不會影響到該公司廠界外。

5.所述鐵塔為110kV龍竹I、II路#10、龍杭線#10三回線路鐵塔,於2016年6月投入運行。根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110kV電壓導線的邊線延伸距離10米,距建築物的水平安全距離4米。因此,居民區在高壓線和鐵塔安全距離范圍外,不存在輻射問題。


上杭縣政府已責令福建洲鵬實業有限公司限期對除塵設施排氣筒高度不足、廠區油漆氣味較大等問題進行整改,加強管理,切實杜絕粉塵、油漆氣味對周邊群眾的影響。


投訴人反映:漳州市薌城區北環城路1616號的附近有幾傢傢具廠,夜間以及周末產生刺激性氣味嚴重擾民。


經查,信訪反映的傢具廠共有4傢。

1.鴻華木制品有限公司正在生產,塗裝車間正在噴漆,用6臺水簾噴氣機進行噴漆作業,廢氣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廢氣經過水簾、活性炭吸附後集中收集經15米煙囪排放,對該煙囪排放口采樣檢測;檢查還發現,塗裝車間四周的窗戶玻璃有一定數量的破損和缺失。

2.薌城區毓德祥工藝品廠正在進行木作加工,粉塵無收集處理,無組織排放問題較為突出。檢查還發現,現場雖未進行噴漆作業,但現場存在噴漆設備及噴漆痕跡。

3.韋昌權佛龕雕刻廠正在進行雕刻作業,雕刻產生的粉塵無組織排放問題較突出,粉塵無收集處理。

4.薌城區華爾達工藝品廠正在進行磨砂作業,磨砂產生粉塵無收集處理,無組織排放問題較為突出,現場雖未進行噴漆作業,但現場存在噴漆設備及噴漆痕跡。


薌城區環保局對鴻華木制品有限公司下達瞭責令改進廠房不規范問題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對噴塗車間窗戶進行加裝、更換,確保車間密封性;待廢氣監測報告結果將進一步處理。

薌城區執法人員於2017年5月16日對薌城區毓德祥工藝品廠、韋昌權佛龕雕刻廠和薌城區華爾達工藝品廠等三傢加工廠的可造成環境污染的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查封,責令停止生產,同時對三傢加工廠下達瞭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並對該三傢加工廠立案做進一步行政處理。


投訴人反映:廈門市集美區杏北新城靠近杏前路的高電動床架橋(集美到灌口,今年剛建好),車輛噪音擾民。目前有安裝隔音屏,但是效果不佳。


5月17日,廈門市環保局集美分局委托對杏北新城錦園居住區受交通噪聲影響的敏感區域噪聲以及交通噪聲進行瞭監測。監測結果顯示,杏北新城錦園居住區晝間噪聲達標,而夜間噪聲超標。


廈門市交通運輸局已要求路橋集團在杏前路高架橋靠杏北新城匝道再延伸增加設置200米隔音屏,計劃5月25日完成設計方案,6月份動工建設,將盡快完成設置。


投訴人反映:泉州市晉江市內坑鎮深圳村龍達瓷磚廠,附近居民不敢開窗,粉塵嚴重擾民。


1.龍達瓷磚廠實為福建省晉江市泗農建材有限公司,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通過環保備案,並已申領臨時排污許可證。該公司輥道窯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生產廢水經處理後回用於生產,窯爐生產廢氣引入烘幹窯後經15米的排氣筒排放,幹燥塔生產廢氣經旋風除塵+水膜除塵後經28米的排氣筒高處排放。

2.2017年5月16日,晉江市環保局、內坑鎮政府現場檢查,該公司因瓷磚產品升級,於5月2日自行停產進行窯爐技術改造。原料堆場一部分采用半圍墻+頂棚的倉式儲存,一部分為露天堆放,露天堆放的采用防塵網覆蓋,並適時水噴淋。


針對部分原料露天堆放的問題,晉江市環保局、內坑鎮政府責令該公司抓緊建設封閉搭蓋,並配套建設導流溝和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水回用於噴淋,進一步完善污染物處理設施。一旦該公司恢復生產後,立即組織對幹燥塔排放污染物進行監測,如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


投訴人反映:對莆田市秀嶼區媽祖城港裡村,莆田外國語學校(莆田一中分校),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海中處理結果不滿,目前仍未有任何整改,還是惡臭熏天,海水變黑。


該信訪件系重復投訴件。

1.4月29日,北岸經濟開發區環保局已向莆田市外國語學校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立即組織整改。5月3日對該校區尾水進行抽樣檢測,檢測結果為氨氮、化學需氧量超標。5月12日,該學校污水處理設備完成重新安裝及調試,現設施運行正常,三臺爆氣水泵每次兩臺運轉,每次工作兩小時停歇一小時,依次輪換。5月15日,北岸經濟開發區環保局對該學校進行立案處罰並下發《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同時要求其健全相關管理制度,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2.因北岸經濟開發區港城新區污水處理廠尚未投入運營,莆田市外國語學校尾水未能集中收集並納入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達標後排放。同時,莆田市外國語學校生活污水的尾水是排入港潭裡西側,但港潭裡長期被一條土路橫截為二(東側和西側),造成港潭裡東、西兩側水體無法相互交換,導致水體產生輕微氣味。但未發現水體惡臭熏天、海水變黑現象。


1.為瞭解決莆田市外國語學校污水排放處港潭裡水體與外界交換,北岸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決定對媽祖城西側排洪溝進行全面清理,盡快解決港潭裡水體交換問題。莆田市外國語學校已於5月17日對原橫截港潭裡的路面進行開挖通水,港潭裡水體已恢復流動交換。5月19日,北岸經濟開發區環保局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莆田市外國語學校處以1.668萬元罰款,並責令其在30日內完成整改。

2.加快推進港城新區污水處理廠設備安裝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確保污水處理廠於2017年年底正式投入運行,在年內完成荔港大道二期及金湖大道污水管道建設。待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後,把莆田市外國語學校的生活污水尾水接入至市政管網(預留接口),納入港城新區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後排放。


投訴人反映:對泉州市豐澤區豐澤街東段盛世天驕小區內泉州市豐澤東南海鮮館閑置油煙處理結果不滿意,目前油煙仍直接排放,影響居民生活。


泉州市豐澤東南海鮮館主要從事餐飲服務業,已辦理環保審批手續並通過竣工環保驗收。2017年5月1日起該海鮮館開始停業整頓。5月9日、5月10日、5月16日,豐澤區環保局、東海街道辦事處現場檢查,泉州市豐澤東南海鮮館停業未經營,正對油煙凈化設施及其排放口進行更新改造。


豐澤區人民政府將發揮街道、社區的三、四級環保監管網格化作用,加強對泉州市豐澤東南海鮮館整改情況的跟蹤督促,嚴禁油煙、噪聲擾民。


投訴人反映:福州市閩清縣池園鎮店前村港城瓷磚廠存在以下問題:1.離居民區隻有兩三米,檢查人員一來就停產,一走就開工;2.違章建廠(之前是農田);3.煙囪排出刺激性氣味和廠區排放臭味嚴重擾民;4.無防塵設施;5.廢水直排小溪。


1.該廠區早期距離居民區較遠,但隨著近年來居民區不斷擴大,企業離居民周邊距離變近;經實地勘查,企業生產車間距最近的居民區約20米,倉庫距最近的居民區約3米。

2.該公司因未完成閩清縣環保局下達的環境綜合整治任務,於今年5月1日主動停產進行內部環境綜合整治,至今未恢復生產。

3.該公司實際占地面積9278平方米(均為建設用地),未占用農田;其中已取得國有用地審批1298平方米,租用村集體建設用地面積7980平方米。

4.該公司生產過程對外排放的廢氣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調閱該公司往年廢氣監測及最近一次(今年4月25日)監督性監測結果顯示,排放大氣污染物均符合排放標準。現場檢查時企業處於停產狀態,執法人員在廠區周邊未聞到刺激性氣味和臭味。

5.該公司已搭建簡陋洗車臺,對進出廠運輸車輛進行沖洗。現場檢查時,廠區道路路面比較幹凈。已完成原料堆場防塵遮蓋。生產廢氣中的煙塵經過佈袋除塵器+濕法脫硫處理達標後排放。該公司未停產前,其簡陋洗車臺有可能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進出車輛未清洗幹凈,存在防塵不到位現象。

6.該公司產生的生產廢水通過采取回用於球磨機(濕法球磨用水)的方式,不外排。現場檢查時,未發現污水池有通往小溪的管道以及廢水直排小溪跡象,也未發現以往廢水直排痕跡。


1.4月26日,閩清縣環保局對該公司原料堆場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及露天堆放瓷磚碎片的行為立案查處,處罰款5萬元。

2.閩清縣環保局責成該公司在今年6月10日前建成高標準、規范化的洗車臺,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

3.閩清縣責成該公司於5月18日前,在廠門口將主要大氣污染排放情況及主要環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張貼告示,接受周邊群眾監督,現已完成。

4.閩清縣責成港城公司制定並落實廠區及周邊保潔制度,杜絕揚塵擾民;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提高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完善瓷磚碎片管理臺賬,嚴禁亂傾倒或露天堆放瓷磚碎片。

5.閩清縣環保局將港城公司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強全過程監督,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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